275 这座城市需要点疼(加更求月票!)[第1页/共3页]
“庄sir!”林国雄一身西装,等在六楼走廊。
“让他鼓吹警队形象也好。”
他在回到总署办公今后,实在常常都能和林国雄见面。
庄世楷拿起报纸,看着报纸啧啧赞道:“拍的还挺靓。”
太TM魔幻了!
并且场景还采取远间隔拍摄,将街道上的混乱、以及灯柱、刀片等场景摄取。
“这记者是边个?”
这时记者厅内,一名名报社、电视台记者、早已坐在椅子上,拿着纸条记录处长出言。
“公家场合,重视言行。”庄世楷把嘴巴漱洁净,将水瓶丢进渣滓里,特地对林国雄提点一句,林国雄顿时就感受大有事理。
总的来讲,“阿雄”也算能文能武,是庄世楷部下值得培养的潜力股。
庄世楷悄悄记着这个名字,抬起手看上一眼腕表,旋即起家离创办公室,定时来到总署六楼、大众干系科。
而林国雄现在则是大众干系科督察,卖力记者欢迎、以及对外联络。
是以,警队底子不消做甚么,报纸媒体都开端主动吹嘘警队,初次把警队摆在一个正面的形象上。
不过,她眉宇间带着豪气,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货品。
导致市民们开端对社团产生较着不满,更对警队产生严峻窜改。
这导致林国雄将来升职难度比较大。
只见报纸头版的题目是《警队一哥、华人警司一线批示》,《港警出动,古惑仔丢盔弃甲!》。
有些人连本身是哪一边的都不晓得。
毕竟靓仔最讨厌不会拍照的女人!
别人替你打生打死,你还是苛责、虐待、你TM知己不痛吗?
另一张是警察将林怀乐踩在脚下,将其拷走的场景。
然后他便走进办公室,拉开椅子,屈腿坐好。
这都是不消多说的。
这个天下......
林国雄微微一愣,顿时点头:“是!长官!”
这会白瞎掉他的天生帅气。
李沧东捧着一杯咖啡,出声讲道。
本来庄sir是惊骇人多口杂啊!
当然,他在蔡元琪等人面前是长辈,但对于其他警察来讲,也算是跟庄爷从探长期间走过来的白叟了。
中间的差异、民意的偏移,可想而知。
“保护社会治安是警队的任务!也是警队的底线!今后产生此类事件,警队行动参照昨晚!”庄世楷说完这句话,神情凛然的走下发言台。
庄世楷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记得叫热食。”
作为一名长官,如果不懂体恤部属,那么的确不配当人!
至于后续的统计数据,警队天然会在呼应渠道公开。
“好。”庄世楷点点头,跟着林国雄一起走进公关课的记者厅。
等等方洁霞转成分开后,庄世楷便接过矿泉水走到中间一个渣滓桶前,用矿水泉开端漱口。
呵呵,庄世楷还记得他前次登报纸是用“四大探长”的名号,这回就变成英勇的“华人警司”了。
并且林国雄学历不低,近几年还去港大在职学习,算是庄系白叟内里,学历比较出众的角色。
这是警队形象的一次严峻冲破。
连骂都不骂,真有些不像庄sir。
“费事你下次来的时候,先去洗手间漱一下口,方才喝完咖啡的人,牙齿会留下陈迹。”
“庄sir。”这时一个顶着黑眼圈的人影,走出茶水间,劈面撞上凌晨上工的长官。
并且能拍到他的相。
林国雄目光不善,庄世楷却侧头看向他:“收声。”
这是方洁霞则走到远处陆明华身前,态度密切的附耳说话。
现在新人都熬成白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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