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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金安(快穿)》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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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巧妇伴拙夫(1)[第2页/共2页]

没体例,原主又被猎人大哥护送着,送回了山阳镇娘家,成果,娘家连她的丧事都办完了。本来,老翰林接到送亲步队返来的人的信儿,晓得女儿被劫上了山,为了自家名声,就只当女儿是被山匪杀了,还正端庄经的办了个丧事,给她建了个小小的衣冠冢。等她没事儿人一样归去,当娘的天然是想留下她的,老翰林在传闻姑爷家不领受以后,死活不让闺女进门,说是一个天足又没了明净的女儿有辱家门,他的好女儿已经死在了山里。

半个月后,一个猎人打扮,看上去得有快三十岁的中年男人把原主送到了背景镇原主的姑姑家,也是她的婆家。但是,人家不认了,话里话外的,她被劫走了半个月,谁晓得产生了甚么事,明净必定不保了,他们是端庄籍香家世,后辈还要考进士的,可不能让污了明净了女人进门。

“好,感谢单大哥。”青筝也不戳破,只是笑着谢他。

然后,青筝就这么住下了。

原主是个身娇体弱一推就倒,固然没小脚,还是因为刚开端裹脚的时候就疼到哭死畴昔好几次,家里才被迫没给缠脚的小康人家的蜜斯,父亲考中进士后在翰林院做了二十几年的编修, 母亲也是书香家世出身, 从小就被教诲得十指不沾阳春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算是最呆板的家庭里最本分的闺秀了。原主不但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另有一手好绣工, 长相更是万里挑一的精美。向来是父母亲的高傲。独一就是一个天足的“缺点”让老父亲感觉没有面子,以是议亲的时候,怕门当户对的人家笑话, 只好订给了本身的亲外甥,这外甥从小就跟着老翰林读书,也算知根知底, 再说婆婆就是本身的亲姑姑, 也不怕闺女嫁畴昔被嫌弃了。

没用上半个月,就顺顺铛铛的成了当家人,单大哥一口一个妹子,一下子有了主心骨似的,每天除了上山打猎采药,给妹子做饭以外,就啥事儿都不管了,统统都听“妹子”的。穿戴妹子给做的新衣服,新鞋,每天美滋滋的乐得呀,嘴都合不上了。

实在,原主的明净底子就没有丢。当初山匪把原主绑上山的途中就被猎人大哥给救下来了,只是她挣扎得太短长,胳膊脱了臼,脚也崴了,不得已才在猎人大哥家里养了半个月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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