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少奶奶威武(1)[第2页/共3页]
以是, 原主就成了县丞家的儿媳妇儿。
赶上乱世了,不想操阿谁心。
至于为啥去省会,因为省会动静好探听啊,都不晓得老爹跑那里去了。青筝到空间里查过质料了。人物啊,汗青啊,能对上个七七八八,但是细化到李闯麾下一个小头子标意向,是不成能的。且得找呢!
得,连去投奔都不可了。
因而,青筝就订了省会里最大的堆栈,易来居。又找人伢子买了两个丫环,得有人照看两孩子呀,因为是逃出来的,在楚家的时候身边的人一个都没带出来。
都是这个排名害死人啊。
没有能看得上任家的商户身份, 再有钱又能如何样呢,还不是只能锦衣夜行。
甚么处所动静最矫捷呢?
再借助于于老镖师几十年走镖堆集下来的人脉,以款项开路,又招了些有点儿技击根本的壮丁。这年初儿,只要能包管吃饱饭,顾人,是太轻易的事儿了。
说得是挺轻松,真正操纵起来,可没那么快的。光是找屋子,就挺吃力的。
环境就是这么个环境了。
最最不利的事儿是,任老爹也不晓得如何想的,是不是钱多得没处所花了,或者感觉留给女儿太委曲?跑去支撑反军李闯去了。还不是偷偷的支撑那种的,而是光亮正大的到李闯旗下一个小头子标部下做了个参谋。这可就是造反啦。
最后, 只好低嫁。把闺女嫁给了故乡县城里县丞的儿子,好歹下辈子也算是脱了商籍的身份,再加上, 楚家小门小户的, 嫁畴昔, 闺女应当不会受甚么委曲了。
找来找去,也没有统统重新开端。
如果只是一个门当户对人家的女儿嫁进了楚家,那么,她婚后既不会有丫环服侍,也不成能有丰富的衣食,她不但要生儿育女,还得服侍公婆,洗衣做饭,等等,等等。
连着遛达了半个多月,公然工夫没有白搭,起码是晓得了,任老爹地点的那支部伍打了败仗,正在四周逃窜中。
但是凭甚么呀,斗争了大半辈子,好不轻易攒下的身家,凭甚么送给别人啊, 并且,还要把自个儿心肝宝贝儿一样儿娇惯着养大的宝贝闺女给人家做妾。
青筝可不会傻得回故乡去,老娘已颠末逝了,老爹投反军去了,回故乡干甚么去?等着人家去抓吗?想想,如果老娘不死,估计老爹也不能那么得瑟放飞自我。
任家故乡跟大西北可不是百八十里,千八百里地呢。跟省会也不算进,两百多里地。马车都够走三天了。没体例,路不好嘛。
省会里的大官们哪家没用过任家的银子,得过任家的好处?可如果提起来娶任家女进门,一个个的,连眼皮子都不稀得抬一下,别说是娶为老婆了, 就是做妾, 那些个官老爷还得要去任老爹的大半身家呢!
但是就因为娶进了原主,楚家今后今后就过上了远远超越一个县丞的俸禄所能供应得起的糊口。因为原主是任家的独女,任老爹平生又只要任老娘一个老婆。连个妾啊,婢啊甚么的都没有。因为任老娘是一个吕后一样特别霸道的女人,不答应他跟任何别的女人有一点儿干系。最后就创成了,就算任家有亿万贯的家财,最后还是得归了外姓人。
一回回的,这都是甚么残局啊。
士农工商,士农工商。
青筝能想到了,就是堆栈,赌坊和青楼了。前面两个她都进不去,就只能在堆栈里多听听了。又没体例直来直去指名道姓儿的找人问问反军打到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