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匪事[第1页/共2页]
本来当天和林少歌二人分离以后,谢倾宁雇了个马车要回都城。行到半路,在一家酒坊遇着两个平原城方向来的客商,说是平原城有个卖簪子的小女人,捡着一根云海银簪,只卖一千纹银,可惜他们两个实在凑不齐这笔款项,不然买下来到京都一转手,起码要赚五倍。
挽月和少歌对视一眼,笑问道:“那醒来没有摸摸身上,可真变出那簪子来了?”
“就那天跟你俩道别以后。”谢倾宁愣了一下,有些不美意义地解释道:“倒不是愚兄瞒着你二人想吃独食,只是做个梦,就神神叨叨觉得好梦成真,这事儿吧…也说不出口不是?”
林少歌把他的油手拍了归去,皱眉道:“谢兄是不是还梦见买了一堆云海银簪?”
“银虎、龙爷、老爷子都是甚么人?你们又是如何做了盗匪的?”
谢倾宁一听,可不是双眼冒光,当即甩给车夫五十两纹银,掉头赶往平原城。该死他不利,进了江东地界,恰好碰到红三娘一伙,便给捉了。
厥后红三娘就成了世人的魁首。很快,她就带领他们灭了一个村庄,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饿死了。
那红三娘见谢倾宁长相清秀,按在地上,想要强和他做伉俪,何如这谢倾宁一惊一吓,竟然不顶用了。因而红三娘笑话他是兔子,把他扔给众匪……也不知后事如何,谢倾宁没说,那三个匪贼也不提。
大伙看着她娘俩精瘦精瘦的细胳膊细腿,眼睛都绿了。
挽月心中一突。
那九根簪子,亲眼看着谢倾宁用油纸包好贴身收着,如何会变成两个馍了?!
这一起走来,才发明遭了灾的又何止他们桃花沟?全部三江行省的大地,要么成了大湖大泊,要么成了烂泥塘,里头沉满饿殍。
村民们住在半山腰,地步是在沟子里。洪灾袭来时,将村庄里的地步和牲口都给淹了,村民们住得高,倒是没甚么伤亡,只是眼瞅着那水一向淹着不退,来年恐怕是要饿死人。世人商讨以后,向着西面逃去。
这一顿大伙吃的是肉沫。
只要红三娘,自始至终都很沉着——除了她娘死的那一次。
“二弟呀,提及来,我还做过一个梦,梦见你是个女子,不想本日还真见着你男扮女装,公然是标致!”
他们这一股,只能算是散匪,非正规的。他们走过很多处所,见地到那些真正的匪贼的手腕,他们有样学样,避过大的匪群,兼并小的匪群,一起烧杀劫夺,早就健忘了本身畴前是甚么模样。
谢倾宁恨恨啃光了兔腿,手背到身后擦了擦,想要去拍挽月肩膀。
林少歌不再持续胶葛这个话题,唤过一旁战战兢兢的三个匪贼来。
少歌轻咳一声:“叫她弟妹。”
挽月翻了翻白眼,心下深思这谢倾宁怕是转头偷偷将九根簪子藏在馍里头,成果下山时喝过解药,将这一茬儿给忘了个精光……也不知那两个馍扔在路边这很多天,还健在不健在了?!几万两银子哪,值得冒险归去捡一捡……
谢倾宁一怔,竖起大拇指:“林老弟神机奇谋!连这个都猜着了。我公然是梦见过的,用油纸包了,贴身收着。”
“何时的事?”
但是红三娘不承诺。她不信赖她娘死了。
红三娘发疯了。她夺过一把铁锹,把那几个跪坐在她娘尸身边边的人拍翻在地,一锹一锹剁死了他们。
“银虎”曾接受过黥刑,额上被刺了字,落草以后,在额头上刻上个大大的“王”字将那黥字盖了,银粉涂之,今后以“银虎”为号,凡是他占下的村镇,想要活命者,必须在额头上刻上“王”字,涂上黑墨汁,以示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