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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锦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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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彼时少年(一)[第1页/共3页]

距赤壁之战十五年前,即汉献帝初平四年,乱世飘萍,民生痛苦,将星陨落已有五载,坊间民巷中却仍歌颂着孙坚先讨黄巾,再伐董卓的义举。百姓们等候再有豪杰降世,挽救八方痛苦,等来的却只要无止尽的杀伐。

三面青山一面湖,自柳堤乘船去处,摇浆百余下,逆流漂至湖东桃花最繁密处,临岸有一方老宅。青石宅院,屋瓦白墙,铜环惹翠,恰是周瑜的住处。

听到说话转入本身感兴趣的正题,孙策忙问:“鲁兄可曾看清家父遇害颠末?”

鲁肃马上窘住,放下茶盏,挠头回道:“鲁某只插手过岘山一战,其他的也是道听途说……五年前,鲁某是偏将军孙贲部下的牵马小卒。老将军遇害时,我与他相距不过三五丈远。”

谈笑间,一名体貌魁伟,满头灰发,鼻直口方的男人驾车而来,行至老宅门口,将车马交予小童,径直走入天井,大声喊道:“公瑾老弟!”

谁知黄巾之乱方平,窃国之乱又起,董卓自封太师,挟汉献帝以令诸侯,扰乱朝纲,指鹿为马,令天下人敢怒而不敢言。为救受尽摧辱的献帝,十八路诸侯群聚,孙坚亦集结于袁绍、袁术两兄弟的义兵之下,带领江东虎狼之师勇为前锋,斩杀董卓部下大将华雄于阵前,威震神州。时逢吕布背叛,董卓自知不敌,不得不弃洛阳西逃至函谷关,终为吕布所杀。

这简简朴单一声“郎”,恰是对表面出众青年男人的称呼,绝非平凡人可接受。孙策生得俊朗不凡,又礼贤下士,年纪轻简便很驰名誉,故而吴郡男女长幼皆爱称他为“孙郎”。孙策常常出行,必驾着他父亲孙坚留下的大宛马,背着十二锋银枪戟,长此以往,这两样物件就成了他的标记。

这少年恰是来居巢找周瑜的孙策,他明显没曾想到庙会竟有这么多人,想要勒马却为时已晚,人群熙熙攘攘,闪避不及。目睹骏马就要撞上游走的人群,孙策急中生智,尽力拉紧缰绳,向旁侧一转,大宛马骐骥一跃,踩上了路旁的菜摊子。马儿受了惊,顺着横亘的薄木质菜摊一起腾跃向前,踏翻了竹筐踢撒了醴浆,搞得孙策非常狼狈。

“少白头,长得确切焦急了几分,也不怪少将军如此称呼。别看我满头灰发,喜好我的女人可不比喜好你们俩的少!”

贩子上笑语盈盈,暗香浮动,俄然间,门路绝顶传来一阵模糊的马蹄声,世人循名誉去,只见一匹毛色油亮的大宛驹驮着一银枪少年横冲直闯,向人群奔驰而来。

居巢县城,东市西市热烈不凡。正值三月初三上巳节,柔条纷冉冉,男女长幼减去厚重的冬装,换上明丽春服,比肩继踵赶庙会。虽为东南小县,却不失烂漫天然。农夫挑着条担,担着方摘的含露海棠,不过半晌便被贩子上的女人婆妇抢购一光。

俄然间,氤氲的湖面上闪现另一艘小舟,摇浆之人吃紧,仓促赶上前来,拱手对那人道:“县令大人,孙郎送了拜帖,马上便要到府邸了!”

本来此人恰是孙策自幼订交好友,时任居巢县令的周瑜。周瑜乃洛阳令周异之子,方及弱冠之年,客岁春季在父亲的主持下,迎娶了司徒王允嫡女为妻。谁知好景不长,岁末寒冬,周瑜的父亲痨病过世,老婆又传染时疫,周瑜衣不解带守在病榻之畔,仍然回天乏术,痛失结发之妻。遵循孝经道义,周瑜应守孝三年,因而婉拒高官爵位,转任故里庐江郡居巢县令,并将爱妻迁葬湖畔,以全忠孝,可落空嫡亲至爱之痛,绝非一时可解。本日好友孙策到访,算得上是半载以来独一令他略感安慰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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