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眼馋她[第2页/共2页]
名正言顺,一个逃不开的命题。
眼馋她,势在必得。
国主不傻,明知京都成了狼窝,趴着一圈饿狼,归去搞不好直接被当作冒充的撕碎,还不如在小破城里苟着。
都城没了,皇室可继位者死绝,她一个公主,还想守着万里江山不成。
简言之,公主身份设定金贵八级,废料十三级。
可谁想碰到了叛军屠城。
哪怕近两代的国主昏庸无能,这片地盘毕竟还烙着天子印记,想要断根它,屠城是最末等的手腕。
言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辨五谷不懂庖厨,挽发穿衣都不会,是个分开人服侍便活不下去的主。
呵,觊觎她美色的男主,如何能够筹办多余的马车和马匹?即便有多余,在轩辕智发话要贴身庇护公主后,多余也不会呈现。
如果公主不是如许荏弱,且笨拙不知局势,他们又如何放心呢?
苏殷荏弱附体,眼眸含泪,盈着外人显而易见的水光,演出了大悲大恸过后的摇摇欲坠,别的身姿茕立,又透着绝对不肯倒下的固执感。
哪怕抽泣,掉得也是珍珠,不是俗气便宜的泪水!
国乱,伴随各方权势崛起,轩辕智仅是此中一支,亦是最得民气的。
这时轩辕智利用温和之策,迎回公主,在一众群狼中间,显出可贵的善心。
冗长到徐国四分五裂,军队一言分歧打起来,各自称王,国主带家眷在小破城里安了家,每天战战兢兢的活着。
当然,他们对如许的公主喜闻乐见。
提及轩辕智的权势积累,则要追溯到几年乃至更远之前。归正从轩辕智名声出来的时候,他已经不是国度能够掌控的了。
于百姓,他是一众野心家里的忠义之臣;于权贵富绅,他是能够托付财产性命不消担忧被抄家的驯良新主;于有识之士,他有聪明有谋断可进可退,是值得跟随的王。
轩辕智单膝一跪,所表达的意义甚多。
何况苏殷一个已经国破的公主,哪怕她曾经很高贵,家国被群狼环伺豆割后,她仍然只是个孤苦无依的小女人。
没人但愿国主活着,虽说有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说法,谁也不想挟持一个合法丁壮的国主不是?
屠城是成心还是决计,没有人说话,总之国主的藏身处,对这些人来讲,从不是奥妙。
然后就是你推我让,谁先撤出都城?你不走,我也不走,大师一起渐渐迎返国主的戏码了。
强权下得来的归顺,反之也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