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可笑的苦肉计[第2页/共2页]
第二天,她被赶到破院。接连两月,她未曾见过他。他去“琉璃苑”,侍卫不让进,说没有他的答应,任何人都不准踏入半步,违逆者杀无赦。她做好点心,送去书房,还是被拦下。那些侍卫腰间佩带青铜剑,出鞘即见血,是他一手培植的权势,她不敢惹。
她不明白,如何稀里胡涂就回到了三年前。既然老天让她重头来过,为何不再早两个月。再早一点,她毫不会嫁入墨王府。那样的话,他就永久摸不清凤家的权势。但她实实在在回到了这一年,回到了初为新妇的日子。
“哦,本来王爷要妾身给你施礼,妾身胡涂还真忘了。”凤九歌双手撑在木椅扶手上,尽力想要起家,却终究体力不济,坐回原位。无可何如地耸了耸肩,“很抱愧,王爷,妾身大病初愈,实在没力量给你施礼。王爷大人大量,想必不会介怀吧?”
掌灯时分。
凤九歌并未理睬寒气森森的墨璃,自顾自地舔着碗口,用心发作声响。
泡冷水、跳湖、割手腕、学艳舞……为了引发他的重视,宿世她费经心机,寒微入尘,却始终没有换来他另眼相看,反倒更加嫌恶。可爱的是,她竟然乐此不疲,一而再,再而三,难怪府中有人说她脸皮厚比城墙。可不是厚么?别说是府中下人,此时现在,就连她本身也看不起本身。
重活一世,她毫不再那般窝囊。她要分开墨王府,分开墨璃的魔爪,不再成为他的棋子。她要强大起来,强大到足以庇护凤家,不管是皇上,还是墨王,都休想灭掉凤家。
墨璃出去时,恰都雅到凤九歌端起青花瓷碗往嘴里倒粥。狼吞虎咽,比仆人还不如!心下更是不喜,这个女人又在演哪一出?
来看她的是三叔凤子规。祯元九年,也就是她嫁入墨王府后的第二年,被人杀死在红袖楼,启事不详。而她本来已死,却在醒来后,听到了熟谙的声音,从他和那小我的扳谈中,判定出这是祯元八年春,仲春十四,她嫁入墨王府刚好满两个月。
耳畔传来流珠低低的抽泣声,“王妃,你如何还不醒……”
流珠暗道不好,莫非大蜜斯这一病,脑筋出题目了,忙小声提示,“大蜜斯,从速给王爷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