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落梅倾心[第2页/共2页]
“人之所觉得人,不是禽兽,是因为有颗知己,是啊,他公然与他父亲不是一起人啊!”
可这丫头如果世子爷家的,那环境可就不一样了,弄不好本身的云霄阁都能被拆了。
老鸨委曲的说道。
“啊,该不会买到世子爷的丫头了吧,老娘的命如何就这么苦啊,这不是要性命吗?”
就这老鸨脸上涂了这么厚的胭脂水粉,叶庆之看到都反胃,当然他也晓得这是老鸨想要转移话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是!”
就在落梅和红蝶闲谈之际,楼下俄然传来一阵喧闹和抽泣声音,落梅皱起眉头道,“你下去看看,产生了甚么事情。”
别说在封建社会,哪怕是宿世,这类事情也很多,面对汗青大水,他不过是一个纤细如沉沙的存在,窜改不了任何,但是碰到了,能救一个是一个,也算对得起本身知己。
红蝶也下认识的看了落梅手中的字,不由皱起眉头,刚筹办说真丑,但是下一秒钟却捂住嘴巴道,“这,这是阿谁纨绔世子写的?”
“是,是,世子爷仁慈,老身那里敢要赎金,老身这就把卖身契拿给世子爷。”
落梅重重点头。
笑贫不笑娼,这是社会决定的。
“嗯?如何回事?”
“啊!”
“……”
“不,不是的!”
老鸨被叶庆之这话吓得直接跪了下来,颤抖的喊道,“世子,世子,老身错了!”
“世子爷,老身也没有体例啊,老身就是干这买卖的,这丫头是我们花了五百两银子买来的,她如果跑了,我们不就亏大了吗?”
红蝶急仓促跑到了楼下,半晌就哭红眼跑了上来,哽咽的说道,“蜜斯,姐妹们都在为三世子哭呢?”
“我的天,这,这……但是刚才他明显,那么登徒子啊……”
叶庆之伸手抱起小女孩,心中不由一阵哀思,这女孩最多五十斤,瘦得跟麻杆似的,鲜血染红了身上的衣裳。
落梅皱起眉头。
“是,是!”
想到这里,老鸨急仓促的跑了过来,颤抖的说道,“世子爷,世子爷,这些龟奴瞎了狗眼,冲撞了世子爷,还望世子爷赎罪,老身这就安排两个标致女人服侍你,还望世子爷消消气。”
“如何?也怕死了?老东西,老子奉告你,人之所觉得人,不是禽兽,是因为有颗知己,她们固然是你部下的女人,但是她们也是人,没有到穷途末路,谁情愿干这个?”
“更何况,这两首诗,写出任何一首,都能够名流千古的,试问哪个大儒会把这么绝妙的诗送给一个申明狼籍的纨绔世子?”
听到叶庆之自报家门,这些凶恶非常的龟奴顿时吓得神采蜡白,那但是北境王三儿子,昭宁公主将来夫婿啊!
红蝶痛哭流涕的把刚才事情说了一遍,抽泣道,“三世子那里是纨绔啊,他是好人啊!”
“老板娘,出大事了,我们在后院经验一个逃窜的野丫头,不晓得如何惹到北境王家的世子爷了,你快去看看啊!”
“嗯,这也是他写的。”
叶庆之可不会给她机遇,冷冷的说道,“老鸨,你没有看到吗?这他妈才是十多岁的孩子啊,你看你们下的手,你们他妈是想把人打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