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回忆录1[第2页/共4页]
“福尔摩斯先生,我感到很欢畅。我愿尽尽力为不幸的斯特雷克报仇并找到我的名驹,当然警长也已极力。”
“礼拜二早晨!可现在已是礼拜四早上了。明天你为甚么不解缆呢?”我问。
“敬爱的华生,要能和我一起去,我包管你不会是白搭时候的,我想,现在我们就前去帕丁顿,我在路上再把这个案件的详细环境奉告你。别的,你最好把你阿谁双筒望远镜带上。”
“伊迪丝为他当真的模样而莫名其妙,她仓猝跑到窗下。窗口翻开了,而亨特正自个儿坐在小桌旁。伊迪丝还未奉告他刚才的事,阿谁陌生人就来了。
“菲茨罗伊・辛普森,我信赖他就是凶手,但新的证据很有可可否定这一观点。”格雷戈里说道。
“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码的处所时,从公开里跳出来一小我把她叫住。这小我穿一套灰色花呢衣服,戴一顶呢帽,穿戴一双带绑腿的高统靴,手里还拿着一根圆木拐杖,一身上流社会的打扮。但是留给她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慌镇静张、过分惨白的脸。她猜他必然在30岁以上。
“有甚么新的迹象吗?”福尔摩斯问。
“当然了,在罗斯上校的金斯皮兰驯马厩地点地的住民也明白这类诡计,以是人们也用了各种体例来庇护这匹名驹。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本来是罗斯上校的骑师,厥后因为他变胖了,才只好换别人。斯特雷克在上校家作过五年骑师和七年驯马师,平时他也是一个热情肠的仆人。斯特雷克部下另有三个小马倌。上校的马厩地儿不大,内里只要四匹马。马厩里有一个小马倌过夜,而另两个则睡在草料棚里,并且操行上三个小伙子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住在间隔马厩二百码的一座小别墅里。他结婚了,但没有孩子,家里另有一个女仆,糊口还算过得去。马厩地点地非常萧瑟,北边半英里开外,有几座由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建的别墅,专供病人和其他情愿达到特穆尔呼吸新奇氛围的人利用。从马厩向西二英里就是塔维斯托克镇,但是穿过荒漠,大抵一样远,就是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的梅普里通马厩。办理人名叫赛拉斯・布朗。其他处所都非常萧瑟,只要零散居住的吉卜赛人。案子产生在周一早晨,根基环境就是如许。
“我可没工夫数那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没有。你必然想先去现场看看吧,让我们坐内里那辆敞篷马车,入夜前就能达到,我们还能够在路上说一说。”警长说。
“与之前一样,那天早晨马倌们在马练习掉队行冲刷,并在九点钟时把马厩锁上了。以后两个小马倌去了斯特雷克家吃晚餐,而第三个马倌内德?亨特留下来看管。九点过后,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到马厩里把一盘咖哩羊肉送给内德吃。并且遵循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只能喝水。穿过荒漠的巷子很黑,以是女仆就带了盏提灯。
“‘你有何事?’小马倌问。
“这么说,你已经作出阐发判定了。”
“警长格雷戈里是一个很无能的官员,而这个案子就由他调查。他达到出事地点后,当即找到了阿谁怀疑犯,并把他拘系。他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出身崇高。畴昔他曾在跑马场上大把花掉过很多财帛,现在则靠在伦敦体育俱乐部里作马票预售员餬口。当查抄他的赌注记录本时,警长发明他把总数五千磅押在了银色白额马比赛失利上。辛普森被捕后,主动申明他去达特穆尔是但愿体味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状况,同时也想体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把守的。但对那天早晨到马厩去的事,他说,他只是想获得第一手质料罢了。看到领带,他的神采顿时就变了,并且也不能讲清楚他的领带在被害者手中的来由。他的湿衣服是那夜曾冒雨外出的证据,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拐杖则完整能够成为兵器,从而将驯马师击伤致死。但辛普森并没有伤痕,这与斯特雷克刀上血迹所表白的,起码有一个进犯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分歧适。这些就是案件的粗心。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任何提示,我将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