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血字的研究14[第2页/共4页]
“最多两个月,敬爱的。到了阿谁时候,我必然来娶你,谁也不能反对我们在一起。”
她来到市效外,发明有六个脸孔粗暴的牧人从荒漠赶来了一大群牛,把门路堵得水泄不通。她急于赶路,便打马冲进了牛群中的一个空地,想超出这个停滞。但是,她方才进入牛群,前面的牛就挤了上来,把她围在了当中。她堕入了一片牛海中,到处都是眼睛鼓鼓、犄角长长的家伙在簇拥攒动。因为她平经常常与牛群打仗,以是她一点也不感到惶恐,只用心肠寻觅机遇催马进步,筹算从中穿畴昔。抢行中,一头牛成心偶然地用角猛顶了一上马的侧腹,把马弄惊了。马立即腾起前蹄,收回一阵嘶鸣声,又蹦又跳;要不是骑术高超,她早就摔下来了。环境非常伤害。吃惊的马越是跳动,就越是撞着四周的牛角,成果使它变得更加暴躁。露茜这时只能趴在马鞍上,没有别的体例。她只要稍一放手,就会摔在地上,被那些可骇的牛蹄踩得粉碎。这场面她可向来没碰到过。因为过分严峻和劳累,露茜感觉头晕目炫,紧紧抓住的缰绳开端渐渐松了下来。牛群扬起的灰尘和披收回的刺鼻气味也使她透不过气来。在这伤害的时候,露茜很能够会绝望地放弃了。就在这时,一只强有力的棕色大手抓住了惊马的嚼环,在牛群中挤出一条路,很快就把她带到了内里。
当天早晨,他去拜访了约翰・费瑞厄,厥后,他又去了很多次,成了约翰家的常客,两边相互熟谙了起来。约翰・费瑞厄因为耐久糊口在山谷当中,一心存眷他的地盘、他的田庄,以是对内里的天下不很体味。杰弗逊・侯坡晓得很多内里的事情,他把所见所闻,一件件地讲给他听。他讲得绘声绘色,滚滚不断,不但吸引了这位父亲,并且使露茜也听得很入迷。侯坡是最早达到加利福尼亚的那批人,他能清楚地说出,在阿谁各处是黄金、充满暴力的地盘上,有多少人发财致富,有多少人倾家荡产。他曾经做过很多事情,做过窥伺兵,捕过野兽,当过牧场工人,寻觅过银矿。凡是惊险刺激的事,他都要试着去做一番。他的机灵勇气很快搏得了白叟的欢心,遭到了白叟的赞美。每当这时候,露茜总在一旁冷静地谛视着。她红润的脸颊、敞亮透辟的眼睛脉脉含情,这些足以申明,她那躁动的心,已经飞向了那位援救过他的青年。朴素的父亲能够没有发明这些,但是这些反应绝对逃不过阿谁博得她芳心的小伙子的眼睛。
“他已经同意了,前提是我们的银矿开采得顺利。我一点儿也不担忧这个题目。”
那是六月的一个凌晨,阳光亮媚,万里无云,摩门教徒们像蜜蜂一样繁忙着――他们就是用蜜蜂巢作标记的。郊野里,街道上,到处都是人们辛苦奋动的喧闹声。灰尘飞扬的大道上,一拨一拨满载重荷的骡群正络绎不断的向西进发,当时加利福尼亚掀起了淘金的高潮,而横贯美国大陆的门路恰好穿过摩门教徒的圣城。大道上另有从悠远的牧区赶来的一群群牛羊;也有怠倦不堪的移民――他们颠末长途跋涉以后,显得怠倦不堪。在这乱哄哄的处所,露茜・费瑞厄仗着本身高超的骑术,策马奔驰。她那标致的脸庞因为策马飞奔而变得红扑扑的,栗色的长发在脑后飘零着。她是奉了父亲的号令进城办事的。像平常一样,她凭着年青人无所害怕的干劲,策马飞奔,心中只想着如何去完成父亲交给她的任务。那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个个惊奇地望着她,就连那些运输皮革的冷酷的印第安人,看到这个斑斓的白净少女也感到非常吃惊,一反平时的冷酷,败坏了机器生硬的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