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血字的研究12[第2页/共3页]
在北美大陆的西部,有一大片瘠薄荒凉的戈壁。多少年来,它一向停滞着文明的生长。从内华达山脉到内布拉斯加州,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柯罗拉多,是一片完整荒凉的沉寂的地区。但是在这荒无火食的地区里,天然的风景也并非一成稳定。这里有长年积雪的高山峻岭,有阴沉暗中的低谷,也有在山石耸峙的峡谷之间奔腾不息的河道,另有一望无边的荒漠,夏季积雪覆盖,夏天到处是一片灰色的碱地。这个地区普通都是萧瑟沉寂,非常的悲惨。
严格提及来,这广漠的田野上没有任何与生命有关的东西,也不太实际。布兰卡山脉的脚下,有一条曲盘曲折的穿越戈壁的巷子,消逝在地平线的绝顶。这条巷子是无数冒险家初创出来的,是颠末无数的车辆辗轧出来的。路旁到处可见一堆堆白森森的东西,在太阳的晖映下闪闪发光,在暗淡的盐碱地上更加的刺目。走近一看,本来都是可骇的白骨,有细弱的牛骨,有藐小的人骨。在这冗长的一千五百英里的商旅门路上,人们踏着前人的累累遗骨持续进步。
远处的天空中,有三个斑点,越来越大,来势凶悍。一会儿就清楚可辨了,那是三只灰褐色的大鸟。它们在两小我的上空回旋几周,落在了上面的那块大石头上。这是三只巨雕,也就是美国西部所说的秃鹰,它们的呈现,预示着灭亡行未到临。
一八四七年蒲月四日,一个孤傲的搭客从布兰卡山上俯望着这惨痛的郊野。大要上,他就像是一个保护这片荒漠的鬼怪精灵。不管多么长于察看四周事物的人,也看不出他到底是四十岁还是六十岁。他脸部削瘦而蕉萃,干裂的棕色皮肤紧裹着凸起的骨头。棕色的头发已经斑白,无精打采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他一只手握着一杆来福枪,手上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多少。他用来福枪撑在空中上,站立在那边。他那魁伟的身材显现出他曾经是一个魁伟结实的人。但是现在,他脸庞减弱,衣服在瘦得皮包骨头的身材上显得更加肥大,看来,他已经老迈不堪了。因为过分饥渴,他仿佛已靠近死地了。
“是的,必然能,小宝贝儿。”
“那你为甚么不早点儿说呢?”小女孩高兴地笑着说,“你刚才真把我吓坏了。好了,如果死了,就能又和妈妈在一起了。”
“这么说我们也要死了吗?”小女孩听到这里,反而止住泪水,仰起尽是泪痕的脸庞好似欢畅地问。
“妈妈走了。不消多久你就会晤到她的。”
“好,当时我们信赖很快又会碰到一条河……你听明白了吗?但是不知那里出了题目,或许是指南针,或许是舆图,或许是别的甚么……归正我们再也没有能找到河道。我们的水喝完了,只剩下一点点,是留给你们这些孩子的。厥后……厥后……”
“你为甚么不祷告呢?”小女孩瞪大眼睛猎奇地问。
“不但洗不成脸,就连喝的水也没有了。厥后,本顿先生第一个走了,然后是印第安人彼得、麦坎格利克太太和约翰尼?红斯,再厥后……宝贝儿……就是你妈妈。”
“你把我摔疼了。”这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抱怨道。
“当然是了。”大人答复道。他为孩子俄然提出如许的题目而吃惊。
“但是,还没到早晨呢。”小女孩答复说。
“我也不晓得,我想要不了多久了。”大人一边说一边盯着北面的地平线上方。
“没有了,宝贝儿,甚么都没有了。你耐烦忍一会儿就好了。把头靠在我身上,如许你就会感到好一些了。你手里拿的是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