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拔丝红薯[第3页/共3页]
金黄的苹果红薯裹着糖浆,夹起来的时候能拉出丝儿,上面洒了一层炒的焦黄芝麻,入口外脆内嫩,甜香不腻,并且叶葭葭做的拔丝红薯有一股清甜,内里浇的糖稀仿佛不是浅显饭店里用的,带着一股非常轻微的焦香,恰是如许焦香和红薯的味道融会,达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结果。
凌维君一是没想到开叶家菜馆的老板这么年青,二是很喜好叶葭葭给她的感受。
雷鑫喜好的口味被粉丝认同也非常欢畅,“小老板的各种豆腐做的都很好吃,你能够再尝尝你点的平桥豆腐。”
“小老板, 这是凌超个人的大蜜斯凌维君,中间这位是凌蜜斯的先生梁子容梁先生。凌蜜斯是位资深的美食爱好者。”
红薯刚出锅不久,又裹了金黄的糖浆,热度不轻易散去,咬开的时候微烫,吃的凌维君直吸气,可固然如许,她也舍不得吐掉口中的食品。
何况凌超个人还是海内五百强企业。
厥后跟着凌超个人越做越大,之前捧踩她的人都来谨慎翼翼的奉迎,恐怕获咎了凌超个人。
掏了一勺,吹了吹热气,送入口中,顷刻,她目光更亮了,她摇了摇丈夫的胳膊,“子容,你快尝尝,真的好好吃!不吃你必定会悔怨的!”
叶葭葭分开后,凌维君对着雷鑫歉意的一笑。
她清澈的眼睛看了梁子容一眼,微微一笑,并没有在乎。
等咽下肚,凌维君欣喜的朝着雷鑫竖起大拇指,“公然跟着雷教员你就有好东西吃,就冲着这道拔丝红薯,我就要猛推这家店。”
本身不熟谙的人都是陌生人,她又何必在乎陌生人对她的观点。
雷鑫和老友相互看了一眼,没等梁子容说话就对凌维君道:“凌蜜斯,梁先生,我们吃完了,先走一步。”
至于这家菜馆的饭菜干不洁净,他并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