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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子成婚:丫头,休想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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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半夜遇到鬼[第2页/共2页]

沙发上,海芋披头披发蜷曲在那边,像半夜的幽灵,对于灯光的骤亮,并没有表示出太多的反应,仅是眼皮微微地动了一下。

到底,那些热烈是装出来的,婚姻带来的痛,哪是一场宿醉就能抚平的。

千寻笑道,“如何不记得,酒鬼。”

千寻前后摆布环顾了一下,仿佛除她以外,离这长椅比来的人,都在十米开外。

莫名地,她便接过了他手中的酒瓶,“为失恋的人干杯。”

阿谁做错了事的男人,在暴光以后,没有半点惭愧,乃至是顺水推舟地甩下一纸仳离书,迫不及待投入新的温香软玉,如许的男人若靠得住,果然是母猪也能爬树。

千寻撇了撇嘴,本想绕道,但是那人俄然报纸一掀,鲤鱼打挺地坐了起来,抓着一个酒瓶伸过来,眼神茫然却不失清秀,“喂,我失恋了,陪我喝酒。”

可到底没有假装好,仳离两个字刚说出来,那眼泪也就跟着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

“当初他追我的时候,用满满一车的玫瑰,在宿舍楼下的草坪里点起心形蜡烛的圈,拿着钻戒单膝跪地向我求婚,说要照顾我一辈子,为甚么这么快他就健忘了当初的誓词,男人如何能够这么快就喜新厌旧呢……”

现在想来,也不免唏吁,缘分就是这么地奇妙。

那车子飞奔而过,溅起地上的积水扑到她的身上,米色的裤子当即沾满泥污。

那男人看起来对她很照顾的模样,她去小区外街劈面买东西,那男人陪她过马路,然后又将她送返来,才驾车分开。

他们,是男女朋友吗?

千寻不由骂道,“甚么人呐,开这么快,深更半夜也不怕撞到鬼。”

常听人说,婚姻有七年之痒。但是,三年之痛都熬不过,何来七年的痒。

谁也没有想到,在不久后的某天,当海芋拉着她到一家新开的酒吧里玩时,会再次碰到他,而他便是那酒吧的老板,就如许,成了朋友。

两小我在楼下道别,千寻刚回身,被突如其来的车子强光照得睁不开眼睛来,她下认识地往路边闪了下。

“可我就是想哭嘛。”海芋怯怯地望着她,一副不幸巴巴的模样。

千寻亦感觉惨淡,他们结婚,不过三年。在此之前,海芋还颠末耿家严格的两年考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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