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第1页/共2页]
只晓得,现在这位秦九爷红出了花样,脾气却大了,想听他一出儿戏,难上加难。
风乍起,吹皱了那一池春水。
入夜了的都城,车水马龙还是。
秦风,字晚之,又号碎玉轩仆人,都城首府梨园行里的名角儿,戏园子里敬称他一声“秦老板”,都城则都叫他“秦九爷”。
就这一愣一笑的工夫儿,秦风与他擦肩而过,走了。
两人对望一眼,李明远一愣,秦风一笑。
非是偶然,只是空被前缘误。
王府里唱堂会请来的名伶,到他这世子爷面前,哪怕是红透四九城里着名的角儿,也最多是能听上一两句调子儿的存在,而至于唱戏的人模样是圆是扁,这畴前,可不在李明远的体贴范围内。
一团粉墨铅华浓厚的脸,连实在模样都看不清,之前李明远一想就感觉败兴儿,只感觉那厚重如墙面腻子的底下很有能够是张坑坑洼洼的脸,一揣摩都能感遭到丑的辣眼睛。
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但是初遇得如此糟糕,李明远方信那人间总有美中不敷。
李世子看到秦晚之时,却俄然在脑筋里冒出了这么一句话,下认识把它套在了秦风身上,这一套可不得了,因为他惊奇地发明,还没有见过哪个男的“一身孝”穿的比秦风都雅。
整座都城乃至天下都是如许一副懒洋洋的乱世承平之景,一词艳曲足以装点。
俗话说,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
丧仪素哀,满眼惨白,从里到外从声到形地透着一股子灭亡的式微。
李明远木着脸给死者上了一炷香,哼都没哼一声就躲到一边儿去了。
世子爷顶着一张黑云压城、仿佛随时都要筹办跟人卷街骂娘的脸,身后跟着一群战战兢兢活像牙疼了八百年的小厮们,气势汹汹地闷声儿往那放眼望去满目哀肃宅子里走。
李明远倒霉地“啧”了一声,不得不在仆人小厮期呐呐艾的呼声中回过神儿,嘬着牙花子硬着头皮走畴昔了。
就打了这一个照面,却让李世子今后记着了秦风。
肃亲王世子李明远第一次见到都城“四大名伶”之首的秦晚之,是在一场丧葬大礼上。
晋朝天顺十年,天下安宁,烽火皆熄,海晏河清。
这听过的人倒是多,但很少有人晓得这本来不是句好话,意义也糙,带着贩子恶棍、无知妇人特有的三八碎嘴和品头论足。
夜晚的贩子热烈,火树银花高高的台子;街边的交窗上是合欢花风骚温软的图案;双阙楼上的屋脊豪华如凤凰垂了双翼;画阁高楼,雕栏玉砌,倚栏而唱的调子皆是袅袅委宛的缠绵……
若不是他本日被逼无法赶着来告终一段糟苦衷儿,都城里条条通衢,世子爷和秦老板断不会走到同一条上来。
那实在是个不吉利的场合儿。
――但是这都是传言,不在都城的事儿,大师伙儿只听过没见过。
厥后,李明远自个儿回想起来,都感觉不是个滋味儿,李明远暗自把本身和秦风那副步若莲花、玉骨冰肌的姿势一比,世子爷只感觉硬生生被这位秦九爷比进了淖泥里,表情顿时更和了这葬礼的景儿。
别看旁人称呼的尊敬,秦风的年纪并不大,本年不过二十有一,比肃亲王世子李明远还小了三岁。
直到方才,李明远一张□□脸被秦晚之那双桃花眼闪的怔了一怔,百转千回的心眼儿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得噼里啪啦。
坊间相传他三岁学艺十岁登台,十五岁在吴越演出,独挑大梁唱响了一段儿《玉堂春》,就此唱出了合座彩。
他身材肥胖,背脊肩膀倒是挺直的,一身脊梁骨充足顶住江山日月。这副尊容,乍一看何止不像个伶人,怕是贩子小民、小门小户家里养出来的孩子,也修炼不出他这般独行矗立的风致无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