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守护兽[第1页/共2页]
那就奇特了,既然在陕西已经有了他的墓,这港岛的墓又是如何回事?
可惜好景不长,李自成的一个大将兼并了山海关总兵吴三桂的小妾陈圆圆,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领着清兵打进了中原,终究在一次大战中,李自成兵败如山倒,才有了大清朝三百年的基业。
至今在陕西九宫山另有一个宅兆,写着的就是奉天玉大和尚,他固然削发为僧,确仍然不舍本身是天子的身份,以是就身穿黄袍下葬的,遵循中国传统,帝王特别是建国天子,身后在陵寝四周是要守陵人的,卖力保卫皇陵,而这守墓人,是要世世代代保护的。
“你真棒,有你在我就放心了,你叫金不凡是吧,实在我第一目睹到你,就喜好你了,一见你就内心直跳,不信,你摸摸,人家的胸口跳的好短长。”叶蕾一边说着话,一边抓过我的手就往她的胸上摸畴昔。
还是先从棺材上找找线索吧,这棺材的身上,刻有笔墨,上面写着大顺太祖天子,大顺?这是甚么朝代,叶蕾不是说,那些珠宝和文物都是明朝的吗?如何又出了一个大顺朝。
然后叶蕾就给我讲起来李自成的事情,明朝崇祯年间,朝廷败北,天下大旱,天下各地都有流民造反,此中更是以闯王李自成的权势最为短长,当时的明朝,在关外有后金的骚扰,内有各地的反贼,不到三年,李自成便打下了都城,逼的崇祯吊死在眉山,李自成也成闯王变成了大顺天子。
“你真够蠢的,他就不会做一个假墓,奉天玉和尚的身份就是假的,实在他流亡港岛,然后在这水下修了一个地宫,就是为了不让当时清朝当局发明。”叶蕾一说,我才算明白,别看现在港岛是国际化多数会,在清朝也就个小鱼村,底子就不显眼,的确是个藏身的好处所。
话说到初李自成败北,带着人马和财宝,逃到了陕西一带,一次在窥伺地形的时候,路上被几个农夫打劫,就死在了陕西九宫山一带,他的部下分了他的财宝,一哄而散。
叶蕾一边问着我,一边紧紧的抓着我的手不肯放开,她的身材跟我贴的有些紧,两个肉球也靠在我的背部上,搞得我有些心痒痒。
我一个处男,那里受过这类挑逗,何况是这类美人的引诱,实在把持不住了,归正也是你情我愿的,来吧,小美人!
“你不晓得很普通,应为这大顺朝只要一个天子,就是李自比成
不成能啊,他的部下阿谁清朝鬼都还保存有尸身的,他身为天子应当保存的更好才对啊,按理说帝王在身后会往身材里打入水银,用来使得尸身不腐,如何会消逝呢。
“专家,你给说说呗。这是如何回事啊?”我带着挑衅问这叶蕾,毕竟她也是考古学专家啊。
莫不是这内里本来就没有尸身?这是个假棺材,倒是传闻过,有些天子为了怕盗墓贼盗墓,特地做了几个假棺材,用来混合视听,更有乃至,三国期间的曹操,还搞过甚么十八个疑塚,就是不让先人晓得他的墓埋在那里。
叶蕾嗯了一声,就站了起来,走到我身边,能够是被刚才的暴风下坏了吧,一下就靠在了我身边,说话的声音也小了很多,“好吓人啊,这是如何回事,地宫内里如何会有风呢,这里不是应当氛围不畅通吗?”
“你没事吧?能起来吗。”我冲着叶蕾喊到。
叶蕾没有理我,低着头,用一个手持相机在给龙袍拍照,这相机跟平常那种大摄像头的不一样,听叶蕾说这是美国考古队用的,不会产生出闪光,不会对这类纺织品形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