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秧鸡[第1页/共2页]
在南川,秧鸡是一种让很多农夫又爱又恨的鸟儿,因为秧鸡多数在水田里筑窝,吃的是稻子和水田里的青蛙等食品,以是农夫挺恨这类家伙的,爱呢则是因为秧鸡肉很好吃,如果好运气逮到一只,那但是野味啊,就算本身不吃拿去卖也是百来块钱,特别是近几年,跟着食品安然题目越来越令人担忧,野生的东西在很多人眼里都是极好的,如果能抓到秧鸡,普通是两百起价,算是一笔小财了。
不过秧鸡可不是那么好抓的,这家伙腿贼长,还能飞,别说是一小我,就算是七八小我都逮不着,以是常常在九十月份打谷子的时候,看到水田里的秧鸡都是望洋兴叹,不过就算明知抓不着,只要田里一呈现秧鸡,农夫都会一窝蜂的冲畴昔,万一碰上傻乎乎的呢?
因为天还很早,底子没人走动,以是走在路上没有淤泥,秋白又赤着脚,走得并不算困难。
相对于抠龙虾来讲,这类钓龙虾绝对省时省力,龙虾个个都傻了吧唧的,很轻易就能钓得起来,当然,这得龙虾在明面上,像在洞里的龙虾就只能用手去抠,想钓都钓不了的,就算有鱼钩也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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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了几步,秋白公然就看到一只龙虾,在花生藤上面渐渐的后退,龙虾走路实在就是如许,是后退着来的,跟螃蟹的横字步有异曲同工之妙。
秋白那边的秧体型都比较大一些,也不晓得是甚么种类,以是秧鸡窝也比较大,毛苇丛虽密,只要细心察看还是能发明一些端倪的,并且秋白也猜错的话秧鸡以是会叫喊就是因为秋白刚才冲进毛苇丛里抓龙虾闹出的响动吓到了它,以是必定是四周没多远,这么一缩小范围,秋白很快就锁定了地点,有一片毛苇丛特别密,只要在那边筑窝才不轻易被人发明。
把嘴里的毛苇拿在手里,秋白嘿嘿一笑,毛苇尖对着龙虾拨去,微微一挑逗,这只傻龙虾就用两只大钳子把毛苇狠狠的抓住了,掂了两掂,秋白把毛苇朝后一甩,傻家伙划出一道美好的弧线,啪嗒掉在前面的豆子地里,被秋白抢前几步抓了起来,还是扔进了背后的竹篓。
不过这只龙虾处于浅水河的中间,秋白要抓的话必定要跳下去,固然他会水,但是说实在的并不想这么干,却并不代表他毫无体例。
“你不是在外埠的吗?啥时候返来的?”罗叔走近了点,迷惑有问道。
好的开端是胜利的一半,刚一来就能钩到一只龙虾这也算不错了,前面另有一大片花生藤呢,如果运气再好点,几斤龙虾是免不了的。
这个四十来岁模样,面庞微黑,长得壮结实实的,秋白还熟谙这小我,叫啥名倒不晓得,不过姓罗,秋白普通叫罗叔,和秋白同为幸运村一队的人,不过不住在浅水湾,而是住在一个叫坝子头的处所,就在前面不远。
罗叔点点头:“嗯,那倒也是,我本来是不信的,不过大师都在传,谁让你娃子着名呢。”
“哦,对了,前几天说浅水湾抓了一条黑脑袋的就是你小子吧?传闻一百多斤?”罗叔俄然问道。
等秋白走了后罗叔还一向看着他呢,实在他早就传闻了林秋白的事了,在内里好好的事情不干回家种地,对乡村人来讲这是奇特的思路,城里可比乡村好多了,谁不想去城里?不过林秋白确切是村里有才气,因为他是大门生,罗叔不以为他比林秋白聪明,莫非这娃子真有甚么好的点子么?
“嗯,这不趁着下雨来弄点么,老是感觉田里的好吃,罗叔你是来弄鱼的吧?”秋白把背上的竹篓让罗叔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