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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洪武末年》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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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第1页/共3页]

“燕王殿下,你的军粮何故完整一样,就没有不同吗?”

冯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类军粮,之前的军中,只要飧饭,盐块、醋布等物,老将军和兵士夙来同甘共苦,深知那些东西的难吃。

朱棣侃侃而谈,器宇轩昂,冯胜悄悄赞叹。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草民柳淳,没有职位。”

朱棣穿戴威武的铠甲,骑着大黑马,亲身批示,一队马队向前冲锋,当他们掠过一片靶子的时候,几近同时张弓,箭如蝗虫过境,纷繁射中箭靶,赢来一片喝采之声!

他细心看过了北平的人马,微微点头,“燕王殿下,兵马雄浑,非常可贵!”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明朱能竟然人模狗样,极新的衣甲,极新的披风,明朝起自南边,色彩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仿佛个新郎官!

便宜老爹另有这个机遇?

常遇春身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向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朱棣在中间弥补道:“这个柳百户就是深切草原,探查军情的豪杰子,他本来是总旗,陛下汲引为百户,本王前些时候,让他管白羊口。”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妇吧?”

“那白羊口百户所又是如何回事?”

“阿谁宋国公……柳三还活着呢,他就在白羊口,不晓得老国公想不想见他?”刘淳仗着胆量道。

冯胜顿了顿,俄然喃喃道:“柳三?这个名字还挺熟谙的,在二十多年前,老夫仿佛有个部下,就叫柳三,兵戈非常英勇。北伐的时候,就是他第一个登上多数城头的。”

此人可不平常,他就是宋国公冯胜。

还真是像当年的洪武天子啊!特别是眉宇之间的自傲,更是普通不二。

特别是醋布,的确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发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堆烂鱼烂虾,实在不是人吃的。

朱棣笑道:“我把事情交给了白羊口百户所,全都是他们卖力的。”

“宋国公请看。”朱棣抓出一把军粮,放在了手上,“此物异化了粮、豆、盐、油,颠末炒熟碾碎,异化而成,味道尚可,恰好能充当马队军粮。一匹马驮一石,充足杀到金山!”

“甚么?如何这么快!那,那你是动用了多少人?”冯胜揣摩着,这么大的工程,起码要几千民夫吧?

冯胜又问,“你说的木桶,又是甚么东西?”

军中的品级资格,远比文官严格多了。

“当时进犯北平的是中山王,老夫领兵在黄河一线,没有亲眼看到阿谁臭小子杀上城头的威风!老夫还揣摩着,让他给我当侄半子呢,可厥后扣问,这小子就消逝不见了,屈指算起来,都有二十多年了,现在他如果活着,孩子也该有十几岁了吧!”

“这个别例真好!雄师远征,最怕的就是拉肚子!好,太好了!”他笑着对朱棣道:“这么说,这位柳百户,还是小我才了!”

冯胜吃惊不小,畴昔军粮普通是交给民夫分离措置,质量整齐不齐,有好有坏,吃到差的,只能认不利。

一匹战马空无一物,只要马鞍,一匹战马带着衣甲兵器,一匹战马驮着很多布口袋。

冯胜非常惊奇,他涓滴不在乎身份,让刘淳把木桶拿来,亲身做了滤水的尝试。

一番查验,冯胜大惊。

刘淳内心头格登一声,如何仿佛就是便宜老爹啊!

“不成能!”冯胜连连点头,“一个百户所就能弄出来一万石军粮,他们都是神仙下凡不成?”

“嗯,味道还成,吃着也顶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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