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德莱厄斯的崛起[第1页/共2页]
这一幕一下就传染了正在逃窜的诺克萨斯兵士,剩下的兵士看着死去的战友,加上被德莱厄斯一激,血性立马就迸收回来,“杀啊!!”“杀啊!!”纷繁插手了战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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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愿!”
我真的能回到地球吗?我为甚么不留下来开端新的糊口?到处驰驱像是无头苍蝇,我还不晓得地球离这里到底有多远,如果真的是两个星球那么远的间隔,即便我最后归去了,阿谁天下里也早就没了我,我归去后还是孤傲的。越想越有悲观的设法,我狠狠摇了点头,管他那么多呢,走一步算一步吧,就当是旅游了,如果我最后能够归去就带上情愿跟我归去的人一起归去,如果回不去了就把这里当作本身的家,结婚生子,混成一方霸主也何尝不成。
而这一幕也被德玛西亚的军官看在了眼里。
“战!”
旅途的安好和沿途的风景使我能静下心来好好思虑人生。
德莱厄斯是诺克萨斯兵士中的一员,现在也是崩溃的一员,刚才最早逃窜的军士长就是此次诺克萨斯出军的带领者,但是德莱厄斯很清楚他们不是中了埋伏,而是这个军官看到德玛西亚的军队人数比他们人多一倍,吓得落荒而逃,曾多少时,诺克萨斯的铁蹄在全部瓦洛兰都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但是明天因为惊骇,因为一个脆弱的带领者,导致数千诺克萨斯的兵士被追着搏斗,看到死在这里的诺克萨斯兵士德莱厄斯的肝火完整被扑灭了,大丈夫死在疆场,马革裹尸,那也是死得其所,如果明显能够一战,反而因为惊骇逃窜被杀,那就是死了也只能被嘲笑,那是逃兵!
阿谁脆弱的军官看到这一幕愣了,明显没想到部属另有如许的兵士,一下子都忘了逃窜。
“与其被追杀而死不如战死疆场!我诺克萨斯只要战死的懦夫没有逃窜的懦夫,杀啊!!”德莱厄斯大吼一声冲进了人群中奋力搏杀起来。
“德莱将军!”
“德莱将军!”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声“好!杀得好!”传了出来,四周的兵士纷繁为德莱厄斯喝采,看来这个军管不得军心已经好久了。
“如果不是你的脆弱和惊骇,我们不会死那么多兵士,我们不会有那么多兵士枉死,如果不是你的短见,在峡谷里我们完整能够一战,你犯了军队的大忌,当了逃兵,你不知改过,竟然还想要我做你的亲兵?你下去好好给那些死去的战友报歉赎罪吧!!”德莱厄斯越说到后边声音越大,字字泣血,话中的怒意已经到了顶点。
看着德玛西亚的军队退兵,诺克萨斯的军官欢畅的返了返来。
“那我们走!”
皮尔特沃夫固然和班德尔城等很多都会一样都是只要一个都会的权势,但是治安确是很不错的,即便是德玛西亚也派人学习过这里的治安经历。
一回身,巨斧划过追上来的德玛西亚的兵士的咽喉,血液飞溅,一斧毙命。
“甚么?你敢?”军官明显没想到这个部属要杀了他,只见一道威风凛冽的身影从天而,降伴跟着的另有一把庞大的斧刃,德莱厄斯直接把这个脆弱的军官重新到脚一斧劈成了两半,这个场景震住了四周统统人,就连饱经疆场的兵士都感觉太血腥了,但是德莱厄斯冷峻的脸上没有半点不适。
我转头一看,好标致的小萝莉!
到了皮尔特沃夫的时候,已经入夜了,出了车站,等四周的人走散一空的时候,我才发明这里的夜晚真的很静,先找个处所歇息吧。
德莱厄斯看着他,没有说话,眼神冷得让人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