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咏歌森林之风(四)[第1页/共3页]
菲尔斯一动都不敢动了,盗汗一滴一滴地沿着他的鬓角往下贱,他连擦一下都不敢,恐怕任何一个行动都会被这头野兽以为是挑衅或者进犯。
他稳稳地站在树枝上,悄无声气地拉开了弓。这张弓需求非常大的力量才气拉满,射出的箭足以穿透圣殿骑士的铠甲,阿尔凯对准了仍然专注于披荆斩棘的帕洛斯,帕洛斯却浑然不知在头顶上的树冠中,沉默的死神已经悄悄地盯上了他。
菲尔斯看明白了,这个叫阿尔凯的家伙明显是法师的老了解了,并且埃文德尔对他相本地放心。
那团会动的枝叶已经把法师从地上抱了起来。
埃文德尔略微复苏了一下,看到那张被迷彩完整挡住的脸时,他较着地松了口气。
“恶魔!”帕洛斯吓了一跳,前提反射地拔出长剑挡在埃文德尔身前,娜塔莉却不慌不忙地一手叉腰看着他:“啧啧啧,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东西,要不是我把你带到这里来,你恐怕早就没命了,你就用如许的体例酬谢我吗?”
就算对方是友非敌,菲尔斯也没法放松下来,因为阿尔凯给他的感受比那一整群带着猎犬的圣殿骑士还要可骇多了。
娜塔莉又往更前面的树枝上飞去,浑然不知本身方才捡回一条命的帕洛斯也向阿谁方向跟了畴昔。
没有了负重又有人带路,菲尔斯垂垂地将追兵的声音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但是阿尔凯走得太快,他几近跟不上对方的法度,也不敢叫对方停下来等等他,估计叫了也是白叫。
***
蝙蝠当然不会答复他,只是飞到了前面的树枝上挂着。
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家伙应当是个游侠,菲尔斯传闻过这类人,他们离群索居地糊口在丛林中,不为任何国度或者权势效力,而是自夸为丛林的保护者,顺服植物作为火伴,善于利用弓箭、捕猎和追踪,人们普通称呼他们为“游侠”或者“巡林客”。
他对阿尔凯道了声谢,不过阿尔凯没有任何回应,带上弓箭叫上灰狼,号召也没打一个就独自走掉了。
那双血红色的眼睛持续冷冰冰地看着他,不过对方好歹松开了手中的弓弦,菲尔斯看着他将弓收起来走向埃文德尔,内心偷偷地松了口气,手指也不循分地向着腰间的匕首挪动畴昔……
俄然一只蝙蝠飞到了帕洛斯的肩膀上,帕洛斯顿时就认出了她:“娜塔莉,你如何会在这儿?”
树冠中的阿尔凯渐渐地放松了手中的弓弦,他认得那只蝙蝠,既然娜塔莉要把这个圣殿骑士带去找埃文德尔,就申明这个圣殿骑士不是威胁,因而阿尔凯收了弓,持续去找下一种药草。
他抱着埃文德尔来到了一个半山坡上的洞窟里。
菲尔斯气喘吁吁地爬到山洞口的时候,就看到阿尔凯摸了摸那头灰狼的脑袋,轻声地对它说了句甚么,就独自出去了,仿佛菲尔斯只不过是一只完整不需求在乎的过路山雀。
“嘿,你去哪儿?”菲尔斯叫了他一声,游侠没有理睬,从洞口小跑几步,跳到了上面一棵大树的树枝上。
精灵的个头遍及比人类高挑,骨骼密度却不如人类,他们的身材轻巧敏捷,却也更轻易遭到骨折之类的伤害。精灵的智力与人类没有较着辨别,但是长达一千多年的寿命和比人类一辈子还长的童年充足让他们学到人类望尘莫及的知识和战役技能。
直到一锅的水煮得只剩下一碗,埃文德尔皱着眉头将那碗腥苦刺鼻的药喝了下去。
菲尔斯悻悻地转头,看到那头灰狼在法师的身边趴了下来,一头棕熊在旁呼呼大睡,这场景如何看都有点吓人,他既不想拔腿就跑,也不敢畴昔查观点师的环境,就坐在了洞口,有点愁闷地把手遮在眼睛上方,试图早点适应空中上的刺目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