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哪来的野男人[第2页/共2页]
“传令下去,命猎鹰雨停后趁夜摸入峡谷寻觅王妃。”
猎鹰是王府暗中培养的一只精锐步队,平时都是便装打扮,混迹于凡人当中,乃至跟浅显百姓一样过着喝茶,经商乃至是种地的闲散糊口,只要在容墨需求他们的时候才会合合呈现,不过对于猎鹰,容墨另有两股更隐蔽的权势,乃至是连沈欢都不晓得的。
一道闪电劈空而过,那乌黑的光电刹时照亮了四周的乌黑,林夕一咬牙,猛扑畴昔,手中尖石正对白衣人的心脏部位。
沈欢下认识的摸摸鼻子,呵呵一笑道:“那次还不是被肝火冲昏头了吗?不过若不是那女人撺掇着我也不会闹这么一处啊。”
而白衣人被人喷了一脸血,洁癖的老弊端又犯,顿时嗷嗷惨叫出来。
沈欢放下茶盏,那杯子当即碎开,眼眸一惊,又悄悄吁了口气。
“别张口杜口阿谁女人。”
容墨不语,方才他去查探足迹时发明在山崖处另有一个足迹,很浅,几近不易发觉,看大小应是成年男人的,黑衣人不成能死了还走到山崖边,以是必定另有一个男人呈现过,但是这个男人是谁呢?不管如何,他必定看到了林夕如何使毒杀死黑衣人的,这绝对不是一个好动静。
林夕傻的是不是说鬼不会流血吗?她摸摸唇边的血液,竟然还是热的,那是不是申明她还没死?
林夕固然从高空坠落,但因为下坠时阿谁草棚子的屋顶挡了一挡,又加上摔在软被上,以是只是临时摔晕了,现在被裹在呼吸受窒,竟然硬生生的把她逼醒了。
他手一伸,一拽也不知扯到那边,只听嘭一声,林夕被甩出去好远,后背撞到树干上才停下,劲风飒飒,气味另有回旋,转眼之间滂湃大雨而下,漫天雨幕在树冠的遮挡下变成了中雨,哗啦哗啦,刹时就将两人浇透了。
相对于浅显的侍卫,猎鹰的动静更通达,自成一系,并且也更懂江湖中人的各种唬人伎俩。
“你丫的,老娘好不轻易重生一回,还没来得及发大财,勾美女,享美食,就窝窝囊囊的死了,你们这些高高在上实际狗屁不如的鬼东西到底是如何安排运气的,明天姐不打你的桃花朵朵开就不叫林夕。”
沈欢悠悠的喝着茶,神采没有一丝的担忧,他看着容墨的背影,咳两声道:“固然晚了一步,但是一定没有朝气,那女人我看着就是个不轻易死的主,等雨停了派人去山谷细心找。”
“是我超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