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他是个愤青[第1页/共2页]
极品美女转头怒瞪了他一眼,那小寺人神采一紧,便不敢说话了。
百里擎天点头道:“我朝自太祖天子建国以来,都有重文轻武的风俗,无不以文采风骚为荣。如果放在承平乱世之时,这些都没有错,但是在如此国难当头,北方重敌入侵的时候,他们却还仍然故我,置国度于那边?所谓国度,国度,有国才气有家,如果大家都象他们如许,‘暖风熏的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那我大庆朝,另有何但愿可言?”他越说越怒,说完时,脸上早已是肝火满天。
“标新创新?”
本来他是个愤青啊!
“嗯?”百里擎天错愕地望着她。莫非叫蜜斯有甚么不对么?
牛莎莎一下想起了在栖霞山上与他初度相遇时仿佛也是这么一副鬼模样,内心顿感愁闷。为甚么每次与这个极品美女相遇,她都搞得如此狼狈不堪?也难怪他会出言挖苦。
不过,她仿佛来对了。这不又碰到这位美女了么?
不是牛莎莎不想说,而是用心想吊这小子的胃口。谁让他刚才要用心挖苦她呢!
“哦!美女。”美女就美女吧,归正这女孩除了脏乱一点,实在也挺美的。不过,自他有影象以来,仿佛向来就没有见过如此自恋的女孩,还那么大言不惭。想到此,百里擎天嘴角勾起,那冷峻高华的脸上竟然笑了。
她仿佛很快就忘记了面前的难堪,高深一笑,淡淡道:“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有此两句直抒胸臆便以满足,哪还谈甚么上阙下阙,强求倒不如不求了。”
“哦?”这个期间还会有人想到这些,牛莎莎顿时大感兴趣:“仁兄,不知这句话……呃,不,此言何意?”尼玛,拽文拽得她差点咬到舌头,今后还要如许文绉绉地说一辈子,的确要性命了,还不如让她持续当傻子,甚么都不消说呢。
哼!真是可爱,这全都是拜阿谁该死的轩王所赐,害他在这个极品美女面前搞得姿势全无。
百里好天用一种耐人寻味的眼神,斜剔着眼将牛莎莎从上扫到下又从下扫到上的扫了一遍,“牛蜜斯每次的打扮都是那么标新创新,让人不得不为之侧目啊!”
“喂!我说这位人――哦,仁兄。费事你今后不要蜜斯蜜斯的叫,好哇?你能够叫我的名字牛莎莎,也能够叫我女人。当然,你如果直接叫我美女,我也不介怀。就是别叫蜜斯。”牛莎莎对蜜斯这个称呼极其不满,不晓得为甚么,每次一听到蜜斯这个词儿她不由自主的就会遐想到某一个特定的人群。
牛莎莎不美意义地红了脸,她水眸微垂,咬牙在内心将轩王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
嗯,这极品美女还挺上道的,牛莎莎对劲的点了点头,说道:“人――仁兄刚才说‘所谓的风骚才子’?看仁兄仿佛也是文才不凡的模样,又如何会对这些仕子同业们抱有成见呢?”
牛莎莎缓缓转过身来,一个绝色美女正站在她的身后对他浅笑。
百里擎天两眼看着湖面上的画舫,轻摇折扇,又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牛蜜斯仿佛特别喜好以这类打扮出行啊。”
见极品美女一副痴人神采,仿佛不明白她的意义,牛莎莎又反复道:“归正叫我美女就对了,我不喜好蜜斯这个称呼。”
公然,百里擎天脸上一副佩服神情,对牛莎莎拱了拱手道:“牛蜜斯所言精美,鄙人受教了。”
头发蓬乱,杂草满头,本来漂标致亮的一身衣裙此时尽是黄泥灰尘,堪比乞丐。看上去就像是被人方才拖到野地里狠狠的践踏了一番似的。
这个期间的人吟诗作对,必定上阙不离下阙,另有令媛求一联的嘉话,像牛莎莎如许尽管下阙,不在乎上阙的,不敢说没有,但也绝对是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