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该走的走[第1页/共3页]
“去你的,笨丫头!”于欢欢被秋晓的模样逗得咯咯直笑,再也没有因为秋水的拜别而不高兴,反而多了一丝豁然。该来的,躲不了,该走的,留不住。
于欢欢瞪了烦恼的秋晓一眼,霸气实足的问道:“如何,连你家王妃逛个窑子都得跟你个小奴婢汇报了?”
“只要不是去长安十里庄就好!”秋晓跟在于欢欢身后支支吾吾的说道,“那如果被五王爷发明的话,我的小脑袋但是要搬场的呀!”
“哎哟,两位蜜斯是第一次到这妃奴坊来吧?呵呵,两位模样长得真可儿,一看就是大师闺秀!”说话的是一名年纪比较大的男人,他看于欢欢和秋晓的眼睛都冒着火光。
“哈哈哈,秋水女人,这下你断念了吧?这下你晓得了你家王妃到底是个甚么样的人吧?她就是贪财好色,妒忌统统能代替本身职位的人!你就不要再对她抱有胡想了!”戴斗笠的男人哈哈大笑,像是嘲笑于欢欢的虚情冒充普通。
阿谁戴斗笠的男人一把扯过秋水,夹在腋下,借着风,刹时就消逝在了于欢欢面前。本来于欢欢是想追……但是,追上了,又如何?转头望着一向低头装死的秋晓。
于欢欢乐得秋晓表示的如此狗腿,对劲的仰天长啸一声,迈着大步子轻车熟路的朝着风月坊的旧址而去。只可惜,现在,那边已经不再叫风月坊了。
“我靠!见过教唆诽谤的,没见过你这么教唆诽谤的!”于欢欢大眼睛一放大,瞪着劈面戴斗笠的男人满脸不爽,“看你应当是长得丑吧,不然如何不敢把斗笠摘下来见人?莫非俗话说的阿谁白日怕吓人,早晨怕吓鬼,必须戴斗笠出门的那小我就是你啊!幸会幸会,久仰久仰,真是闻名不如见面,本蜜斯三生有幸啊!本日一见您白叟家,真是蓬荜生辉,对您的佩服之情如同滚滚江水连缀不断……(此处省略一百字)”
来都来了,于欢欢干脆就迈步朝着妃奴坊的门内走去。刚到门前,于欢欢就闻到了一股子高雅的暗香,让人不由自主的放松心神。秋晓惊骇的拽着于欢欢的袖子,愣头愣脑的躲在于欢欢身后,时不时的探出一颗脑袋,望望内里的环境!这男馆,秋晓还是第一次来呢!她天然晓得青楼男馆都不是良家女子该去的处所。
斗笠男的忍耐烦还算好的了……秋晓和秋水两人被于欢欢念叨的头昏脑涨,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她们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啰嗦的女人,念的她们脑袋内里嗡嗡直响,完整不晓得接下来讲甚么。
“走,去醉阳楼喝一盅!”于欢欢对劲的摆摆手,对着身后的秋晓大气的说道。
暗中的惊涛本来想飞身禁止的,脑筋里回想起两次禁止于欢欢出门的结果,衡量再三,终究还是没有阿谁勇气。
秋水被于欢欢的话打击的一阵呆愣,也不晓得在想甚么,神情有一刹时的哀痛,她望向于欢欢的眼神带着浓浓的绝望:“王妃,真的要如此绝情?”
秋晓怜悯的看了看惊涛拜别的方向,又委曲的看了看于欢欢,最后低头闭嘴,不敢再出声说话,她恐怕再次勾起于欢欢的说话**,那就死定了。
“秋晓,你是不是也感觉我很无私?”于欢欢的情感涌动着说不上来的感受,公然要以一人之力窜改东齐国的男女职位,的确就是痴人说梦话啊。
阿谁戴斗笠的用帽沿下的余光死死的盯着于欢欢,要不是顾及到上头交给他的任务,他恨不得一拳头砸昏这么能bb的于欢欢。他在接任务之前也有过对于欢欢的体味,如何质料上就没说这个草包二蜜斯还这么啰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