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十一年前的恐惧![第2页/共2页]
这是他从十一年前就养成的风俗,睡觉的时候,四周必须是敞亮的。
殷锒戈和伏伦在合作上聊的还算投机,两人从会所里出来都面色和悦,等殷锒戈上车后,伏伦悄悄号令会所的卖力人挑一会所的男公关送到殷锒戈所住的旅店。
伏伦望着垂垂消逝的车尾灯,想起刚才殷锒戈那一系列完整分歧适他脾气的行动。
男孩这一下被踹的不轻,他哆颤抖嗦的拾着从碗里散出的小纸币,一边哀声道,“对不起叔叔,我顿时走...我顿时就走....”
殷锒戈拉住踉跄逃窜的小男孩,轻声道,“别怕。”
当然,伏伦也不信赖殷锒戈是个禁欲男。
殷锒戈回身上了车。
经理一动不动,盗汗漱漱流下。
此时已经是深夜,殷锒戈上床后便倦怠的躺下了,床头的台灯还开着,或许是感觉台灯的光芒太暗,不一会儿殷锒戈便起家把全部套房内的灯都翻开,当四周完整明朗时,殷锒戈才再次躺下。
天快亮时,一阵短促的手机铃声吵醒了殷锒戈,是他安排去调查那件事的卖力人打来的,看到来电显现的一刹时,殷锒戈猛地从床上翻坐起来,不安又很激切的接通电话。
殷锒戈长相冷峻不羁,眉形似剑,眼睛通俗又很凌厉,满身散着股呼之欲出的寒气,无形中给人一种心机上的压迫感,他穿戴贴身的玄色衬衫,用视野便可简朴的描画出其宽肩窄腰的完美体型,袖口随便的卷到肘弯处,暴露的手臂能清楚的看到其坚固紧绷的小麦色肌肉。
这类男人对路边乞讨的八九岁男孩心生怜悯之心,如何看都很诡异。
“如果他有恋童癖,应当是直接带走阿谁男孩,而不是把他交给别人。”伏伦饶有兴趣的摸着下巴,“貌似挺成心机。”
起首这个男人毫不是甚么善茬,如果他是对路边乞丐都会心存不忍的善类,不成能在暗黑天下混出那样一片六合,即便垂垂不再做刀口舔血的买卖,在那被他强权把持的EC市,在众商眼里,他也是个做事果断,只认法则不讲情面的冷血男人,与他作对的人,总会有“不测”产生。
送伏伦上车的会所经理,顺着殷锒戈的视野看到马路劈面的乞讨男孩,当即一吓,用比殷锒戈还要快上几倍的脚速来到那男孩跟前,一脚将男孩踹翻在地上。
殷锒戈一下子失神了。
殷锒戈毕竟是来他伏伦的地盘上做客,他总要尽到地主之宜。
“伏爷谈笑了。”殷锒戈脸上的笑容非常浅淡,“关于合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