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投稿风波[第2页/共2页]
她越想越是不平气,以是就打发古凡先归去,她非问个明白不成。起码也要晓得这小说为甚么能够过审的。
碰到熟人,总比陌生人要强,翁美铃从速把古凡手中的稿子交给记者阿才。
而晓得稿子不是翁美铃写的,阿才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进了废纸篓中。
他当然能够要求翁美铃养他,毕竟从大要上看,他现在是翁美铃形成的,但是古凡真的不是碰瓷的。
道着谢,高兴地分开了。
取返来吗?不,不可,这太打击他了。
真的站在这儿,古凡还是免不了心慌了。还是脸皮不敷厚,知己啊!
……
香港《明报》位于柴湾嘉业街。这条街虽没有旺角,铜锣湾等地繁华,但也是驰名的贸易街区。
想了想,她并没有取走,而是分开了《明报》大楼,心想:我必然会带他找到事情的。
古凡对本身先归去,也没有定见,因为他也需求归去赶稿不是吗?
“对不起啊,查总,我不晓得是你。”洁净大妈很恭敬地说道。
“咦?阿谁蜜斯好眼熟。”
固然已经出了办公室,但是翁美铃还是感觉不成思议,心想:莫非我的文学涵养就这么差吗?一本好书,我也看不来?
“哼!华侈我的豪情。”
古凡但是跟翁美铃一起出去的,并且古凡的手中还拿着一份稿子。但是这个叫阿才的记者愣是没看到古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跟他说过。
办公室中忙中偷闲,很多人都看到了翁美铃,只不过在翁美铃还没有变成俏黄蓉前,真的没多少人一眼便能够叫出她的名字来。
他说:“想不到翁蜜斯还是会才女。”
我不是碰瓷的。
“是我。阿才,前次翁蜜斯从英国返来,我去采访的。翁蜜斯此次来,有甚么事吗?”
“稿子呢,谁见到我的稿子了?”
“这稿子吗?要不翁蜜斯归去等告诉。”
美人儿的稿子,阿才当然要看。
但是一传闻稿子不是翁美铃的,阿才的脸,当场就变了。
“咦?翁蜜斯,你如何来了?”
那男人面孔儒雅,当然不会和她如许的洁净工普通见地,点了点头,就让她出去了。
有了稿费,他便能够买电,能够治嗓子了。
“你是?”
“不会吧,固然我在公司大会上多次倡导节俭节约,但也不要搞得连卷纸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