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一个觉醒的读者[第2页/共2页]
“能写出如许一本书,能让读者看书的时候不知不觉中觉醒异能,这到底是甚么样的存在,才气写出如许的一本书啊!”
当然,如果是碰到写的特别合适胃口的,他还会打赏个十块八块,全当是给作者的鼓励!
一个小时・・・・・・・
网文作品千千万,可读者仍然感遭到书荒,找到一本好的粮草,真的是一件不轻易的事情!
一个普通扑街作者的码字速率,一个小时大抵也只要一千五摆布,快点的能达到时速两千,大神能达到时速三千,因为作者写作不但单只是码字,还要思虑剧情,构思铺垫,别的还不能有错别字。
张少杰懵逼了!
不过看的书越多,就发明越没有书能够看。
打赏!必必要打赏!
张少杰除了存眷几本大神作品的更新,平时也会在新书区翻翻比较有创意的作品。
一万五千字,这速率・・・・・・秒杀网文界百万作者。
那些渣滓作者写的小说,动不动就是配角多么多么牛逼,副角多么多么傻哔,完整没有一点智商可言,存粹就是无脑yy,如许的小说看多了都会感觉本身的智商被拉低。
随后又点开了第三章・・・・・・
电脑上构成的字体,每一个笔划和标记,都仿佛带有一种特别的神韵。
这些字体和标记构成的故事,竟然能够让人不知不觉进入一种空灵的状况。
而那些所谓大神作者写的小说,一样也是千篇一概,虽说勉强比扑街作者好上一点,但能看得下去也就那么几本书。
能看到他白叟家的书,也是一种特别的机遇!
不知不觉中,他就点开了第二章。
认识与六合相连,心与大道相接!
不管是甚么样的存在,这个作者绝对不是一个浅显人,这绝逼是埋没在都会中的绝世大佬啊!
一想到这里,张少杰就感觉本身发明了一个天大的奥妙。
但是现在,楚歌一个小时码了一万五,还没有任何错别字,固然剧情文笔仍然是普通般,但也足以笑傲江湖了!
张少杰是一名网文爱好者,看书已经有五年的书龄,能够称得上一名老书虫。
但是真真能看的出来的书,倒是极少极少。
足足过了一个小时,楚歌才从这类诡异的状况中复苏过来!
“该取个甚么样的书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