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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无上医神》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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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神秘男女[第1页/共2页]

叶枫嘿嘿一笑,也不说话,猫着腰就向挖出的长沟走去。

虽说现在昔日的帝王都化作了飞灰,但在官方被称为‘药王’的野生金线兰还是是只要极少数人才气享遭到的一种保健药材。

嗯?!

刚一靠近金线莲发展的地区,叶枫神采就猛地一变,眉头微皱,有种不好的直觉。

看着叶枫的背影,江伊雪内心俄然明白过来了。

遵循色鬼老头的说法,叶枫的身子骨之以是能这么棒,有一部分启事,就是因为经常用金线兰煲汤喝的启事。

叶枫见战略得逞,心中暗爽,但还是板着脸,大踏步向深山里走去。

死家伙,他必然是又在恐吓我!

叶枫心底为本身点了个赞,但想到到了手边又溜走的钞票,决定收点利钱,声音冷了点道:“你看我像是喜好开打趣的人吗?火线蜈不爬够九百九十九圈,病就不能除根!”

金线兰是一种很娇贵的药材,需求特别的大天然循环气候,只能发展在人迹罕至,保持着原始生态的深山老林中,畴昔乃至是历代皇宫的公用御品。

“嘿嘿……蜈蚣的毒腺都在它的脚上,既然要以毒攻毒,那就得把它活捉了,然后放到你的身上,让它渐渐的爬过满身。”

想到这里,叶枫心中不由一动。

这还不如杀了本身!

要不要把药剂量减少点,让这妖精晚点儿病愈,学色鬼老头那样多赚点钱?

并且他很思疑,色鬼老头当初之以是没直接把江伊雪治病愈,而是隔上十年就复发一次,不是因为他没有医治的本领,而是看上了江家的财力,想弄个耐久饭票。

这片山林里没有老虎、豹子之类的猛兽,野狼也底子不是这憨货的敌手,皮粗肉糙的它,的确就是这片山林的霸主,如何会被搞成如许?

色鬼老头贪钱爱色,但他不一样,他有属于医者的死守,大夫救人,就要妙手回春,不能因为一点私利让病人多受折磨。

说也奇特,明显一米八多的大个儿,走起路来,竟然就像脚上长了肉垫的猫咪一样,走起路竟然无声无息,即便机灵如火线蜈,也没发觉到有人靠近,还在那吃山鸡内脏吃得高兴。

嘶……

强忍着心底的颤栗,江伊雪悄悄扯了扯叶枫的衣袖,抬高了声音向他发问。

“叶枫,你跟我说实话好不好,你是骗我的对吧?不消蜈蚣在我身上爬吧?”

黑熊固然是杂食,但平时也是不吃草的,除非受伤了……

“死家伙,你必然是骗我的对不对?!求求你,不要如许,我不喜好蜈蚣啊!”

而炖蛇肉,遵循色鬼老头的说法,被誉为‘鸟人参’的金线兰是必不成缺的,少了金线兰,蛇羹至极少一半的滋味和疗效。

不假思考,叶枫便反手捂住了还在喋喋不休诘问是否真要用蜈蚣爬来治病的江伊雪,然后猫着腰钻进了一旁的灌木丛。

他筹算早晨拿五步倒的蛇肉炖锅蛇羹补补元气。

看到黑熊的行动,叶枫定睛一细看,顿时发明,黑熊脑袋上血糊糊一片,有只耳朵都被不晓得甚么东西撕成了碎片。

江伊雪嘴角猛抽抽了几下,俄然有一种想要把脑袋磕在石头上,一了百了的打动。

厥后这片金线兰,就成了他和叶枫两小我的专享食材。

看到此幕,叶枫不由皱眉,向四周细心一番扫视后,顿时发明,在他和江伊雪藏身处劈面的灌木丛里,现在也躲着一男一女,并且女的阿谁肩膀处另有一大滩血污;倒是阿谁男人,身上竟然连一点儿伤都没有,不过额头上却尽是淋漓的盗汗。

紧接着,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竹筒盖上,密封好后,丢进了背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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