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帮我留一碗孟婆汤[第1页/共2页]
三楼,此时狼大发正和众位老迈喝得炽热,还不断地撒着酒疯,更有甚者,还在桌上划起行酒令!“出门酒肉嗅,路有冻死骨。”这一幕,不由令人浮想连翩。
“本来是斧头帮的吴堂主,久仰久仰,狼或人不堪感激,我也敬吴堂主一杯。”见到是斧头帮的堂主,狼大发从速回敬,毕竟斧头帮现在在上海如日中天,不是本身的狼帮能够对比的。
“霹雷!”
“快跑,此人就是个妖怪!”不知是谁喊了一声,每小我都开端猖獗逃窜。但在刀光之间,不竭有人倒下,惨叫声此起彼伏,而窗外霹雷的雷声则很好地将这统统给袒护!
“说得对,你是谁?想死吗?”吴闲也是愤恚至极,好好的表情就这么被粉碎掉了。
“小子,你是谁?竟敢拿刀来狼帮主的寿宴上猖獗,不晓得这是甚么场合吗?”一名脸上具有和狼大发一样刀疤的男人站起来怒斥道,鲜明就是当日在旅店中的男人。
“哈哈!”吴闲大笑,他也不是甚么好人,平生就喜好这类恭维阿谀的话,要说本领也不是没有,就是带给人一种贪婪,虚假的感受。
……
“妈逼,那些帮里的蠢货呢?如何会放这小子出去!”狼大发此时的酒劲也复苏了很多,怒骂道。
“你是谁?竟敢拿着刀来听风酒楼?不晓得今晚是狼帮主的寿宴吗?识相的话,从速滚!”看到陈御风朝这里走来,一名狼帮的帮众走上来呵叱道。
陈御风没有答话,则是呢喃道:“无妄图时,一心是一佛国;有妄图时,一心是一天国。你们筹办好了吗?”
“是你,就好,那刀疤呢?他在吗?”陈御风平高山问道。
这位大汉身材壮硕,脸上留着一个惊人的刀疤,蓄着络腮胡子,戴着墨镜,看上去像是古时候的绿林豪杰!此人不是别人,恰是狼帮的帮主――狼大发。
“来人,快庇护帮主!”见世人大惊,刀疤大声吼道。
“小子,你找死!”另一名狼帮男人从震惊中惊醒过来,气愤至极,拔出砍刀,对着陈御风劈下。陈御风抽出鸣鸿刀,轻微一挡,竟将砍刀震飞,然后朝着一脸吃惊的狼帮男人的脖子划去。
“啊!”狼大发遭到了惊吓,悲声道:“你到底是何方崇高,为何要做到这般境地?”
陈御风语气平平,看着刀疤男人和狼大发说道:“他们都已经先行一步了,在这小我吃人的暗中天下,神已经有力回天。今晚就让我来告终这统统,一报还一报。”说完,陈御风就原地消逝。
夜晚,天空中下起了滂湃大雨,来得毫无征象,是那么地俄然。黑云压城城欲摧,今晚必定不平静!
“扑哧!”鸣鸿刀从狼大发的后背插入,毫无征象。看着狼大发垂垂涣散的双目,陈御风冷冷地说道:“自古以来,杀人抵命,负债还钱。你这条贱命我就替阎王爷收下了。”话音刚落,陈御风便拔出鸣鸿刀,狼大发也在倒地的过程中结束了本身的平生。
“今晚是狼帮主的寿宴,我吴或人就先敬狼帮主一杯。”说话的是斧头帮的一个堂主,名叫吴闲,明天是奉斧头帮的帮主之命前来插手寿宴。
狼大发一扫本来的阴霾,大笑道:“哈哈,狼某欢迎各位到来,鄙人感激不尽,今晚各位纵情地喝,纵情地玩。”
“扑哧!”头颅飞起,大量的鲜血喷涌而出,将桌面完整染红,无头尸缓缓倒下,头颅掉在狼大发的面前,映出刀疤大汉惊骇的双眼!
听风酒楼。
此时酒楼前正停着数十辆玄色轿车,甚么牌的都有,从上面走下来的根基都是非富即贵。“哎呦,狼哥来了,快请进,内里的客人正等着您呢。”看到从一辆玄色奔驰走下的大汉,办事员从速跑上前来,奉承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