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故友相见[第2页/共2页]
“你喜好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类奇特的味道她能喜好就怪了。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侯明达笑眯眯,点头,“不是,我本身揣摩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此人长得这么标致,说出口的话如何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历奉告他,面前的人就算再有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侯明达还说了甚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晓得跟调酒师说了甚么,人家直接就放他出来了。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好,立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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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稠浊,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昂扬的会费的初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阿谁钱,而是感觉内里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胜利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萧洒的富二代。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对劲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特长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端调酒。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模样,“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明天刚返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算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比来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包管你会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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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这类酒吧的人中不乏贩子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倒是浅显的白领,脱下松散的事情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跟着打扮的变更,仿佛连脾气都变了。那些白日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早晨或许就变成了“热忱旷达”的禽兽。
清歌发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伎俩没甚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有人问为啥姐姐还在念大三,mm博士都读完了,那是因为清歌智商高,是一起跳级的呀。
清歌跟着或人出来,耳边是他絮干脆叨的话,脸上没有涓滴的不耐烦,细心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返来看看我们,大师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准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