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百鸟朝凤[第2页/共2页]
“奴家不是孩子!”童琳有些不悦。
“爷爷说枪术分歧适女孩子,就让他的老友教我用剑。”
“不不不,爷爷说礼乃立品之本,不成轻废。奴家待字闺中,不能落人话柄。公子莫要难堪我。”童琳道。
过了好久,姜盛俄然放开了童琳,俄然捶胸顿足,脸上是非常悔怨的神采。
姜盛笑着摇了点头,心想:在一起也没事的,等你成年了再和你成周公之礼,有这么灵巧的小老婆,我姜盛甘愿留在这个期间,就在这山里,开几亩薄田,养几窝鸡鸭,山川故乡终老平生,那该多好啊!
“奴家不是小孩子了。爷爷说再不嫁人就是老女人了。”
身边有个这么短长的美女,今后的人身安然不必担忧了。贴身女保镳,还对我断念塌地的。哈哈,我姜盛赚大发了!
“奴家也不得而知。听爷爷说奴家没有父亲母亲,奴家很小的时候,我们村庄遭强盗,是爷爷救了我,给奴家取了名字,还教奴家识字,请师父教奴家武功。”
姜盛穿起了袍子,在铜镜面前转了几圈,本身美得不得了,挺称身的。
姜盛长喘了一口气,然后拉着童琳的手坐在了床上。
“喂!你如何了?喂――”童琳见姜盛两眼放光,口水直流,觉得他又犯病了呢,赶紧用手在姜盛面前晃来晃去。
“不会吧,你才十四岁如何就要嫁人?”姜盛感觉难以置信。
“你的工夫不是爷爷教的啊?你另有师父?”
姜盛循着声音走出了院子,不远处的一片空位上插满了木桩,一个少年正在舞动长枪,又远处则是另一名少年,正拉满了弓蓄势待发。
“琳琳,你是江湖后代,怎得也这么迂?男女生而划一,你不要自惭陋劣。”姜盛正色道。
姜盛环顾四周,这才重视到本身的衣服是开襟的短衣短裤,而床边衣架上挂着一件墨客袍,精密的针脚与后代机器针织的衣服没甚么辨别,可见做衣服的人手巧非常。必定是童琳了,要不是本身做的,不会这么用心。
“甚么?爸爸妈妈是甚么东西啊?”童琳迷惑地问道。
唉,司令员,你们必定觉得我骸骨无存了,可你们如果晓得我来到了东汉末年,该是如何的神采啊?姜盛戏谑的想着。
“奴家已经是十四岁了。”童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