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加入飞凤堂[第1页/共3页]
这帮人已经实现获得了告诉,说有个首要的人要插手这飞凤堂,以是遵循入帮典礼,这些人都要和秦可打照面,说白了就是来认认脸。
这庙街之以是叫庙街,是因为在街口处有个小小的庙堂,内里供奉着关二爷,相对的,飞凤堂作为庙街土生土长的帮会,入会天然也是要拜这关二爷的。
只要白九看出了此中的道道,赶紧对豪猪说道:
白九仿佛对这豪猪不屑一顾,仍旧将秦可请到了坐位上。
和世人简朴的酬酢了一番后,在林晓凤的主持下,开端了正式的秦可的入帮典礼。
秦可的手方才和豪猪握住,就感到对方猛的发力,如铁钳普通死死的扣住了的手掌。
林晓凤皱了皱眉头,实在他早就晓得让秦可当这个副堂主下边的人会有贰言,但她能当上这飞凤堂的堂主天然有她的手腕。
秦可见状,眉头一皱,对豪猪说道。
并且这帮核心人物个个都是为这飞凤堂“交战”多年的元老级人物,他们在这堂中的时候,乃至比林晓凤当这个堂主的时候还要长,此中的每小我经历过很多的血腥拼斗才有明天在堂中的职位的,而秦可入帮的第一天就做上了副堂主的位置,天然是没法服众的。
“豪猪,你别过分度,从速放手!”
“哼,我说白九,如许分歧适端方吧,一个新来的人凭甚么做在凤姐的中间,更何况这小子还没插手我们飞凤堂。”
豪猪是千万想不到秦可的手掌竟然如此有力,此时他已经竭尽了尽力,手臂上的血管喷张,脸憋的通红,可还是被秦可钳的死死的,阵阵剧痛从他的手指间传来,仿佛全部手掌都要被秦可钳断普通。
这个典礼说来并不庞大,并且之前林晓凤也和他讲过的,就是在堂前先给那供着的关二爷上三炷香,然后用小刀在手指上划破一道小口儿,在飞凤堂的一本名册上用血写下本身的名字,自从就算是飞凤堂上正式的一员了。
“白九,你让让,明天我来这里就是要和大师熟谙一下。”
山鸡对凤姐有着近乎痴迷的崇拜,他本来是庙街一个知名的小地痞,因为身材过分肥大,以是常常成为欺辱的工具,自从投奔的凤姐以后,因为别人比较机警,并且手脚勤奋,很快便被林晓凤选为了本身的“御用跑腿”,常日里碰到有打打杀杀的场面,普通都不消他脱手,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虐待。
豪猪大惊失容,他终究感遭到了可骇,头上已经开端有汗珠滚落。倘若不是现在是在世人的面前,恐怕他早就出口告饶了。
“秦徒弟,你来了,这里坐。”
秦可实在并不怕豪猪和我玩这一套,实在若真反比起蛮力来,这豪猪和秦可也差未几,毕竟豪猪的体格放在那边,正所谓身大力不亏。
合法世人重新回到坐位的时候,堂口俄然传来一个声音:
“哼,照你这么说,这小子还是个妙手了,那我想和这秦徒弟好好熟谙一下。”
“恭喜秦可成为我们飞凤堂中的新成员,别的,我还要宣布一件事情,那就是从明天开端。秦可就将成为我飞凤堂的副堂主!”
“豪猪,秦徒弟是凤姐请来的,你最好别猖獗!”
以是当了局中就有人站出来讲道:“凤姐,我以为让这小子当副堂主有些不当吧,这小子毕竟还是个新人,尚且没有为我们飞凤堂做过甚么进献,让他当这个副堂主,恐怕难以服众啊。”
说话的是个身材非常魁伟高大的壮汉,此时他正**着上身,左臂上纹着一只凤凰,右臂则刺着一只龙,而在他的胸口处,则尽是触目惊心的条条刀疤,明显是“身经百战”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