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夜遇[第2页/共3页]
“你要去白骨岭?”我禁不住叫出声来。
庞飞龙的话说得铿锵有力,每个字都流暴露极大的严肃,别说胡老二,连我听了,我神情都不由得庄严起来。
没等胡老二站起来,庞飞龙飞将畴昔,一脚踩在庞飞龙的胸脯,厉声喝道:“不准动!”
胡老二挣扎了几下,乖乖地躺着。庞飞龙弯身伸手将他如拎小鸡般拎起来,再将他双手扭到背后。胡老二痛得龇牙咧嘴,刚才的狂傲之气荡然无存。
胡老二听了,公然一愣,以猜疑的目光看着庞飞龙。在这短短的一刹时,我以最快的度把手机拿出并翻开手电筒服从,并对着胡老二的眼睛照去。
常芬芬的宅兆在郊区,位置有点偏僻,间隔公交车站另有好几千米的路程。夜黑路长,我脚下生风,吃紧地赶路。
我给庞飞龙点了一下头,庞飞龙狠狠一脚将胡老二踢倒在地,警告他,今后再敢欺负常芬芬,他会对他不客气的。胡老二狼狈而逃,眨眼间消逝在茫茫夜色。
我把声音放和缓下来,说:“胡老二,你多次在鬼界反叛,莫非就不怕冒犯冥界律戒吗?莫非你就不惊骇被关在天国,永久不得翻身?”
我劝说道:“金姐姐,你是不是身材不舒畅?如果身材不舒畅,你归去好好歇息一下。有甚么事,今后再考虑好吗?”
常芬芬站起家子,摇点头:“我没事!”
庞飞龙听了常芬芬诉说,气得重重一拳打在地上,骂胡老二是个牲口。常芬芬问我,庞飞龙是谁?我给他们俩做了先容。
如果是白日在大街上,金玲玲的这一身打扮,绝对能吸引很多男人的目光,转头率很高。但是,大早晨的,又是在郊区的偏僻小道,她如此打扮,让我这个多次跟鬼打仗的人都有些惊骇。若不是认得她,我早拿出照鬼镜照她了。
我和常芬芬、庞飞龙挑了块洁净的草地坐下。常芬芬奉告我,我给胡老二烧了符咒以后,她念他的名字,确切能镇住他。但是不久,跟胡老二干系很好的一个阴差帮胡老二去掉了符咒。胡老二又像昔日那样凌辱她。
此次出来,我没带手电筒。不过,身上倒是带着一部具有手电筒服从的手机。这手机刚充满电,手电筒光也够亮。庞飞龙问我,我冲他微微地点了点头。
这一看,我怔住了。那人不是别人,而是美艳少妇金玲玲,她身穿一套玄色的连衣裙,乌黑的头飘散在肩头。
猎奇心差遣,同时也是体贴金玲玲的人身安然,我跟了上去,喊道:“金姐姐,您这是要上哪儿?”
这么晚了,金玲玲要上哪儿呢?她身上的绝命痣还没点去,按理,她的身材应当很衰弱,应当在家里保养才对。但是,她竟然单独一人出来,来的处所又是郊区。
金玲玲又是凄然一笑,说:“我那里有甚么不舒畅?这会儿,我舒畅得很!我顿时要见到他了,我要和他好好说说话,我要好都雅看他……他的身材还会是那么强健吗?会的,必定会的!他见到我,必定会满怀柔情地喊我小甜甜的,我已经好久没见他了,好久,好久,呜呜呜……”
胡老二见状,伸开五爪,罩着常芬芬的面孔,吼怒道:“你们不要过来!你们敢过来,我就抓烂她的脸,让这个烂货变成丑八怪,看你们还奇怪她不!”
“是啊,我的心上人!”金玲玲凄然地笑了笑:“他在白骨岭好孤傲的,我要去白骨岭陪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