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三爷的逆袭[第3页/共3页]
一时候血流如注,王屯屯喘着粗气镇静起来,他大呼着‘你该死’,‘疼死你,疼死你’,‘疼死你个牲口’!
梁国的半截尸身挂在桌面上因为下半身的自重垂垂滑下去,王屯屯有些无所适从的挪动了位置,那尸身便抬头朝天掉下来,掉在了王屯屯的脚边,脸向上对着他——这尸身滑落的过程像是湿重的毛巾,在它所行过的轨迹里留下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红色。
不管如何,刀具切割身材老是不好的。
“混蛋,滚归去,我是寒京王家的三少爷,我不怕你,滚归去……”
……
而究其启事,令王屯屯没有想到的是,面前这个以人肉做餐的变态恶棍竟然是因为本身一番‘义正言辞’的分辩就正法了梁国,这个疯子,莫非他真的觉得本身是法官吗?!
格里菲斯非常不忍的用纸巾讳饰了下眉眼,眼看就要堕泪了。然后那自残以后的梁国扔下刀子,持刀的右手血淋淋的。他转过身来,向着王屯屯的方位走了畴昔。
这时候,格里菲斯恰好将蒙在脸孔上的纸巾揭穿下来,他哀伤的看了一眼梁国,嘴巴里仿佛在念叨着‘我家不幸的小梁国’之类的话,眼泪一闪一闪的,不过随后便清算了表情,笑着问王屯屯如许的措置体例是否算对劲。
名叫格里菲斯的少年仰着脸顺着桌子,一起上打翻了各种的瓶瓶罐罐。他血流满面,红色的液体和玉色皮肤交相辉映,分外凄美妖娆。
一身正气?!哼,这让他或多或少感到讽刺微风趣,连带着王家人被杀和复仇都成了过家家般的玩闹。
格里菲斯是疯子,他不但杀别人,也杀本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