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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很忙:王爷,娶我请排队》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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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女县令的癖好[第1页/共3页]

小男孩摇点头:“我去半山打水,返来的时候,爷爷和小花就被人杀了……我应当跑快一些,早点返来的。爷爷……小花……”

县衙里也挂着一把前任用剩的,同阿赖家的三把,也根基分歧。

她仓猝套上那套广大的深蓝色官服,戴上那顶不太合适的官帽,陆汲远充当师爷,王五充当衙役,马上升堂。

因为到处都没水,传闻独一的口井,是在半山的山腰,离县衙有近半天的脚程。

但是现在这一招也太狠了些吧,不亚于釜底抽薪了。

随行的除了陆汲远和王五,另有一名贴身服侍的小丫头黄路。

沈晚接着问道:“小花呢?”

色迷心窍的阿赖终究有所收敛,他赶快恭敬跪好,低头直呼:“县令大人饶命!饶命!”

他三十来岁,一向独居,长的流里流气的,一看就是个地痞级别的人物。

阿赖寻求存眷的欲望获得满足,便一遍遍爆料:“她喜好镰刀!”

沈晚:“王五,呈上来。”

现在次,则是黄路本身要求跟着沈晚来的,只因她自发身份太低,不敷班配沈风,若能跟着沈晚得些历练,或许就能有些底气了。

半山县离应天县有三四天的脚程,算起来并不远,但两地差异甚大。

阿赖却信觉得真,他又极其喜好被人追捧,因而逢人就说这新来的女县令大人有个怪癖。

本来是有只苍蝇趴在烙饼上不肯分开。

幸而陆汲远见地够广,一眼就看出应是一把割草用的镰刀。

王五当即就被小男孩领着去了阿赖家。敲了半天门,阿赖才姗姗来迟,看起来睡眼惺忪,有气有力。

陆汲远也有种被坑的感受,皇兄能够会因为对他这个弟弟过用心疼,而对沈晚格外严格,卯着劲的磨练,这一点他早有预感。

沈晚诘问:“阿赖?你亲眼看到他杀了你爷爷和小花吗?”

黄路守墓多年,终究期满。她无处可去,偶遇沈风以后,便跟着他来到县衙当了个小丫头,沈风对她成心,天然没有让她真的卖身做丫环,不过是给了她一份差事得以餬口,趁便得些私利,能够每日都看到她。

更首要的是,连那口井,也即将干枯!

花了近一个时候,才好不轻易从父亲母亲以及姐姐弟弟的争相叮咛中脱身出来的沈晚,一踏入半山县地步,就生出一种当家做主的高傲感!这半山县的称呼来源于本地的一座名为半山的山。

沈晚皱着眉,一言不发的重重一拍惊堂木。

几近一夜之间,这个不大的半山县,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晓得了沈晚爱镰刀。

这时,黄路端来一盘子细粮烙饼放在桌上,沈晚顺手便拿了一个,还没放进嘴里,就听黄路喊:“大人别吃!有苍蝇!”

沈晚忽的一拍脑袋,欢畅道:“我晓得凶手是谁了!”

王五听令行事,把从阿赖家搜来的三把镰刀一列排开。

看来要尽快再找到新的水源才行!他二人拿着地形图,四周看了看,却没找到能够有水源的处所。

本来不想这般费事的,但这堂堂县衙,就王五一个衙役,她初度审案,总得表示出官老爷的严肃!

被传唤时,王五就把他家里搜了个遍,统统的镰刀,都带上了公堂。

小男孩擦着眼泪:“都在家里。我领你们去!”

他又哭了起来。

这半山县,群山环抱,非常偏僻,动静也相称闭塞,现在俄然来了个女县令,世人天然对阿赖的话颇感兴趣,总免不了诘问一句:“啥怪癖?”

望着那干枯的山地,荒凉的郊野,以及坐在路边等候恩赐的白叟和孩子,另有路边那被苍蝇围着的各种虫子尸身,沈晚的高傲和豪情,全然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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