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女县令的癖好[第1页/共3页]
陆汲远也有种被坑的感受,皇兄能够会因为对他这个弟弟过用心疼,而对沈晚格外严格,卯着劲的磨练,这一点他早有预感。
阿赖:“县里张木工,全县就他一个镰刀铺子!”
阿赖连连点头并指了指王五:“有,有。都在这位官爷手上。”
阿赖点头:“就这三把!”
沈晚:“王五,呈上来。”
这半山县,群山环抱,非常偏僻,动静也相称闭塞,现在俄然来了个女县令,世人天然对阿赖的话颇感兴趣,总免不了诘问一句:“啥怪癖?”
没想到这里如此缺水,地盘如此瘠薄,完整能够用民不聊生来描述了。
伐鼓的是个小男孩,看起来十岁摆布。他一见到身着官服头戴官帽的沈晚,扑通一身跪下,就开端哭诉:“有人杀了爷爷,杀了小花!求官老爷做主!”
王五当即就被小男孩领着去了阿赖家。敲了半天门,阿赖才姗姗来迟,看起来睡眼惺忪,有气有力。
小男孩擦着眼泪:“都在家里。我领你们去!”
待返回县衙时,竟然有人伐鼓!
沈晚:“这镰刀,出自何人之手?”
沈晚二话不提及家就跟着走。
他三十来岁,一向独居,长的流里流气的,一看就是个地痞级别的人物。
看来这家家户户的镰刀都长一个样,今后动手,仿佛很难找到有效的证据。
只能是大抵查抄了一下伤口的形状,然后把它画下来,请陆汲远和王五两人判定是何兵器。
阿赖却信觉得真,他又极其喜好被人追捧,因而逢人就说这新来的女县令大人有个怪癖。
半山县离应天县有三四天的脚程,算起来并不远,但两地差异甚大。
小男孩的家离县衙不远,七拐八拐的,很快就到了。
沈晚开端迂回问案:“你家可有镰刀?”
小男孩摇点头:“我去半山打水,返来的时候,爷爷和小花就被人杀了……我应当跑快一些,早点返来的。爷爷……小花……”
沈晚问道:“你家中可另有别的镰刀?”
黄路守墓多年,终究期满。她无处可去,偶遇沈风以后,便跟着他来到县衙当了个小丫头,沈风对她成心,天然没有让她真的卖身做丫环,不过是给了她一份差事得以餬口,趁便得些私利,能够每日都看到她。
看来要尽快再找到新的水源才行!他二人拿着地形图,四周看了看,却没找到能够有水源的处所。
小花?鸡肉!
几近一夜之间,这个不大的半山县,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晓得了沈晚爱镰刀。
沈晚忙安抚他:“本官会为你做主的!”
这应当就是小男孩的爷爷了,沈晚抬起衣角就上前检察,很可惜,他已经没有了呼吸。
这时,黄路端来一盘子细粮烙饼放在桌上,沈晚顺手便拿了一个,还没放进嘴里,就听黄路喊:“大人别吃!有苍蝇!”
沈晚嘀咕着:该不会是为了抢水喝吧。
她仓猝套上那套广大的深蓝色官服,戴上那顶不太合适的官帽,陆汲远充当师爷,王五充当衙役,马上升堂。
他们好不轻易找到了井,却见它藏在一块大石头下,水质清澈透亮,但水流极细极慢,存储一整天,约莫只能存到两瓢,勉强保持半山县村民的性命。
被传唤时,王五就把他家里搜了个遍,统统的镰刀,都带上了公堂。
沈晚小小抿了一口水,就和衣而睡。总要先歇息好,才有精力事情。
现在次,则是黄路本身要求跟着沈晚来的,只因她自发身份太低,不敷班配沈风,若能跟着沈晚得些历练,或许就能有些底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