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野牛镇[第2页/共2页]
“等一下。”胖大婶一哈腰,从吧台下拿出一座锈迹斑斑的小天平,然后把黄金都倒在天平的一端称重。
“十六就十六吧,我需求现金。”苏克挥了挥手,“别的我想买两套换洗的衣服,要略微好一些的。”他嘿嘿笑道:“别的酒馆在那里?好不轻易赚了点钱,也该享用享用了。”
除了衬衫以外,衣架上一大摞内衣裤里,另有一条半新的丝绸内裤。这件丝绸成品,呈现在野牛镇这类处所,实在太显眼了。
野牛镇的布局和闪金镇差未几--实际上绝大多数的小镇布局都差未几,几排屋子,构成一条或者两条街,全部镇子一览无余。像阿比林那样的重镇,人丁很多,屋子也多,布局能够略微庞大一些,不过不过也就是多几条交叉的十字路口罢了,能有两个以上十字路口的镇子,就可谓‘重镇’了。
“我在北方的一个小镇,赚了点钱,对方用纯金折算给我,我想换成现金。”苏克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袋子丢在畴昔。
一小我一小我去找当然不实际,再说了,好人脸上又不会写着‘我是劫匪’几个字。那些本地人奸刁的狠,如果明着巡查,暴露任何风吹草动的,他们必定会有所防备,一旦收敛起来,藏进泛博的群众大众的陆地里,苏克有再大本领也找不到他们。
小镇街道两边的房屋门口,大多都挂着各种百般的野牛骨头成品,有的干脆就是一个巨大的野牛头骨,气势简朴粗暴。
“你疯了吗?”比尔先不干了,“我们可不是不懂行的菜鸟,纯金时价,一盎司最低也能够卖18美金。”
胖大婶听到有人进门,转头看了看比尔和苏克,就把鸡毛掸放在吧台上,叉着腰大声对比尔说:“喂,金发小子,我们这里可不停止人丁买卖,再说了,一个印第安人也不值钱。”
间隔发明尸身比来的野牛镇,两年前还是一片荒无火食的水草地,栖息着一大群近千头野牛,厥后跟着达拉斯通往阿比林的铁路开通,越来越多的人从南边通过铁路来到阿比林,又从阿比林解缆,向四周八方展开了开荒,不到半年就在这里建立了一个小镇,本来糊口在这里的野牛群也几近被赶尽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