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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霸业之崛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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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强悍秦朝】[第1页/共3页]

嬴大费子孙繁衍,人才辈出,有长着鸟身子说人话的,有大力士,有神行太保,有帮着商纣王反叛的,有在周穆王幽@o@会西王母时给穆王开车望风的。周孝王时有嬴氏子孙非子善于养马,在泾水、渭水交汇处为孝王养马,养的非常好,周孝王就封給非子秦地,即明天的甘肃天水一带,作为附庸国,号秦嬴。

文公梦醒了挺欢畅,找太史来讲了这事,让太史占一卦,太史占了个大吉的好卦,建议文公:“红色是代表西方的色彩,我们就在西方,上天让我们掌管西方的祭奠,这是将福分给我们啊,我们应当修建一个庙来祭奠啊。”

温馨提示:三国演义里阿谁白帝城的白帝和这个不是一回事,大师不要混为一谈。

刺猬本来也想去多数会漫步、漫步,见见世面,换换口味啥的。不成想让人给揭露了,太伤害拉!它忿忿的也说人话了:“都别看我!这两小孩是野鸡精,名叫陈宝,抓住男孩的当大王,抓住女孩的当诸侯,快抓啊!”

鸡飞走了,等世人再想起来转头找刺猬,也没影了,土遁了!

吃水不忘打井人,翻身不忘共产党,秦文公会来事,把岐山以东的一片地盘献给了周天子,可那周天子远在中原如何顾得了这边,归其最后还是嬴家滴。此时秦地向东已过汧(qian)、渭两河道域,紧紧的扎根在关中地区即今陕西的大部分地区,帝业根本已成!

但是却从断树里跑出来一条大青牛,跑到雍水就跳出来了,四周住民很惊骇,文公就号令大力士去抓它,但是牛的力量更大,抓不住,大力士又用椎击,却如何打不死,连伤它都不能。

秦文公二十七年,公元前739年,秦国国富民强了,秦文公想要修宫殿,急需栋梁,正巧终南山就有棵大梓树,长的两米多粗,标杆溜直,恰好可用。但是也捣蛋,一伐它就风雨高文,斧子、锯都伐不出来,金刚不坏身,无法只得作罢。

秦文公即位后,情势比较严峻,但他能从实际解缆,审时度势,及时收缩力量,然后再以故乡甘肃天水西垂宫为大本营,稳扎稳打、重新反击,颠末一段时候的文攻武略,重新收回了封地。

秦,据书载是帝颛顼的后代,第一个先祖是女祖女脩(xiu),女脩有一天织布时,一只燕子老围着她飞,飞来飞去下了个蛋,就飞走了。当时鸟蛋是初级营养品,女脩也没客气,也没问燕子送这么厚的礼是为的啥事儿,就把鸟蛋笑纳进肚了,成果就莫名其妙的怀@o@了@o@孕!

秦文公十六年,即公元前750年,秦文公再次西进,此次完整地断根了西部边患,犬戎被完整KO出局,岐、丰及其四周大片地盘稳定到了秦的手中。秦文公同时又收归了本地宗周的全数周的遗民为己有。

他梦见在鄜(fu)邑阿谁处所,从天上趴下来一条大黄蛇,嚇,阿谁大啊!脑袋瓜子象铲车轱轳一样,脑袋都落到山坡上了,尾巴还在天上的云彩里没暴露来呢,金光熠熠的,好一条黄花大蟒。

这大刺猬皮糙肉厚,一身刺甲,如何也打不死,这个前人也不晓得那是甚么玩意啊,深思是个奇怪物,就拿根绳牵着,要去都城献宝了。好群众啊,啥功德都先想到了国度,桑木扁担轻又轻,挑担鹅毛进北京,鹅毛献给毛主席,酬谢党地大恩典。这充分的证了然秦文公治国事胜利的,干群干系是杰出的。

宗周换庄了!

此人牵着刺猬走在路上,轰动了很多看热烈的人,大师都很赞叹,就上了当时的文娱版头条了。这天不知怎的就来了两个小孩,一丫一小,这两小孩一看就不普通,他俩听大伙叽叽喳喳胡猜乱群情的就有点忍不住了,指着那大刺猬就对不明本相的围观大众说:“这东西名叫刺猬,专弟子活在地底下,吃死人的脑筋。它的脑门子才是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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