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妃失宠也怨我?[第1页/共1页]
这天,正赶上皇历上所指的“诸事不宜”。宇文珺按例缩在寝宫,兴趣勃勃地画着画。赵晓歌一时猎奇,凑上前一看,不由收回欣喜的赞叹:“呀!真都雅!”
宇文珺却沉下了脸:“你倒是一句嘉奖这幅画的言语都没有么!”
赵晓歌咽了咽口水,酸酸隧道:“早闻丽妃娘娘的仙颜,天下无双,本日一见,公然名不虚传。能得此才子,皇上真是好福分呀!”
宇文珺微微一笑,道:“这便是丽妃。”
他没好气地将羊毫扔到一边,笔头不谨慎滚到了画上,顿时染上一个墨团。
画上的是一名绝色女子,云髻雾鬟,娥眉青黛,明眸流盼,朱唇皓齿,红妆装点,一身蓝色的翠烟衫,下配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淡蓝色的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活脱脱一名绝代才子。
唉,可惜这么都雅的男人,却有三千妻妾,就算他一天睡一个,八年才睡得完……
赵晓歌脸红了。宇文珺那里晓得,她口中所称的“都雅”,并非指画中人,而是他的双手。那双手白晰苗条而又清癯有力,指尖纤细却又不失圆润,竟是比女人的手还要美。
赵晓歌感觉大蘑菇更象个虔诚的教徒,至因而甚么教,她对宗教并不熟谙,不敢妄论。
挟持事件过后,日子倒变得安静起来。宫里之前哄传的“鼠仙”之说也垂垂被人淡忘。
天子亲身救援贴身内侍之事,已代替“鼠仙”,变成了宫中时下最热点的话题。赵晓歌一时身价猛涨,成了世人眼中的红人;不管她走到哪儿,都会有人同她打号召,她倒也乐得接管。
天子的糊口实在同她之前的设想并不太一样。本来天子并不是日日上朝的,而是隔一天去一回,有的时候乃至能够隔两天。这并不是依天子的表情而定;天子每天的日程安排,都会参照一本“皇历”来停止。皇历说本日合适出门,大蘑菇就会出寝宫漫步漫步,或上御花圃赏花弄月;皇历说本日合适会客,大蘑菇就会召几个妃嫔来,唱歌跳舞,其乐融融;皇历上如果说诸事不宜,他能够一整天待在乾元宫内,象个待嫁的黄花闺女,不出闺阁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