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勇士的象征[第1页/共3页]
狼在沙哈族是懦夫的意味,更是沙哈族的庇护神,有着非常高贵的职位,平时是不准猎杀的,只要在秋猎时才会捕杀一些大哥体衰的狼,作为祭神的祭礼。别的只要一些特别的场合,比方男人的成年礼上,或是颠末甚领答应方可捕杀。就拿这图腾来讲,他们以为每一小我都有一个庇护神,这庇护神就是本身出世时看到的第一个植物,纹上本身的庇护神就是与神同在,能够庇护本身不受伤害,狼图腾只要族人头领及其家人才有资格纹,因为头领就是代表全部沙哈族,在头领身上纹上狼纹也就庇护全部沙哈族。在沙哈族人的心目中,能单枪匹马地猎杀一只狼,特别是头狼,则是一件无上荣光的事,那是勇气和胆量的意味,男人在成年礼时就是以杀一只狼做为已成年的标记,另有在求偶时,猎杀一匹狼献给本身敬爱的女子,就意味着向她求婚。
无聊时,岑薇老是去找玉姬闲谈,她与岑薇一样来自于夜郎国。在闲谈中,岑薇得知,玉姬本是随父经商路过此地,遭受狐狼带队来袭,不但将其财物掳掠一空,更是将她一并抢来,其父等人则被送至戈壁外才放走。
垂垂地,玉姬的心就拴在了这个看似粗暴莽撞、实则细心体贴的莽汉身上,最后嫁于他为妻。
“是吗?那不知是谁对一根木簪是如此拼了命般地护着的!”玉姬拖长了声音讽刺道。
玉姬将岑薇的神情看在眼里,笑意更浓,装模作样地拿起紫木簪左看右看,又将紫木簪插到头上,用心左摆又晃地在岑薇面前搔首弄姿,欢乐地扣问道:“叶子,我戴上这木簪但是都雅?”
岑薇双眼恰好对上那仍怒睁着的狼眼,那边面还折射着狠戾与狂暴,吓得惊叫一声,一下子将手中刚煮好的一盘肉羹重新上撂了畴昔,恰好砸在闻到香味跟来的狐狼的头上,而本身则又富丽丽滴昏倒了。而后更是不敢与岱钦相见,恐怕他又弄出甚么希奇古怪的东西来。
“小叶子,想甚么呢?想得这么用心,喊你几声都不吱声!”耳边传来玉姬软软甜甜的声音,将岑薇从现世的影象中拉回,回过甚去,冲玉姬不天然地笑笑。
初时,玉姬对狐狼恨之入骨,哭吵打闹、绝食吊颈等等体例用尽,但愿狐狼能放她走,狐狼只是任她折腾,并不逼迫于她,只是将她关在屋内,不得自在,每天亲身送来各种美食华服,坐在屋内憨憨地、痴傻地看着她。
迟疑好久,岑薇从怀中取出紫木簪,轻咬下唇,恋恋不舍地悄悄抚摩一会儿,才万般不舍地递于玉姬,装出一副风雅的神态说道:“姐姐既然喜好,就送于姐姐好了!”眼巴巴地紧盯紫木簪的眼中却透露了浓浓的不舍。
岑薇听完玉姬的故事唏嘘不已,神思恍忽中又回到现世,就在同一天傍晚,她从黉舍食堂吃完饭路过图书馆门前时,刚转过弯就看到金鑫和林羡妮在说话,慌乱中岑薇仓猝退回拐角处,模糊听到林羡妮在要求金鑫,“金鑫,你就帮帮我吧!你口口声声说喜好我,但是连这点儿小忙都不肯帮,这算哪门子的喜好!你如果此次不肯帮我,今后我就再也不睬你了!”
明天岱钦就特地向狐狼获得了答应,前去猎杀了一匹狼,兴冲冲地带来筹办献给岑薇,同时向她求婚,却在看到岑薇时被她独特的风韵所震摄,目光更加痴迷,手里拿着那狼皮就向岑薇走来。
“真的?”林羡妮立即止住了哭声,扬起一张明丽娇俏的小脸笑魇如花,那里另有半点悲伤的模样?她伸手抱住金鑫的脖子,“叭”地一口就在金鑫的脸上印下一个清脆的吻,镇静地说道:“就晓得你最好了!我另有事前走了,必然记得送给霍明峻哦!就奉告他,我会一向等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