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野狼之子[第2页/共5页]
在外人们看来,格雷斯城的埃尔城主是个无能之辈,一向都是吉尔斯骑士在兢兢业业的打理着格雷斯城。可在外人看不到的角落里,格雷斯城的气力却在一天又一天的不竭强大起来。
但是没有人晓得,被人蔑称为“肥猪”、“瘦子埃尔”的埃尔城主。就是昔日的野狼公国第一天赋,具有“明日之星”、“野狼公国的将来”等等称呼的野狼至公的次子,埃尔森・沃尔夫!
而优良如吉尔斯,明显有着极其优良的天赋,却不得不为生存忧愁,乃至是要靠乞讨才气保持本身和母亲的生命。
以吉尔斯和他的三百名冠军骑士为前锋,埃尔城主胜利的带着本身的领民们突围而出,而将全部格雷斯城拱手让给了魔族。
身为野狼至公的儿子,他却被剥夺了组建本身的狼马队的权力。以往的名誉都成为了过往的云烟,落空了统统的埃尔森终究黯然的分开了本身的家,分开了野狼公国的都城,来到了被野狼公国的贵族们视为放逐之地的边疆地带,成为了一个小小的城主。
大喜过望的埃尔城主立即将吉尔斯封为了本身的骑士,而后更是开端用心的培养起了吉尔斯。
在埃尔城主沉湎于酒色当中,逐步的变得肥胖起来后。“瘦子埃尔”之名不胫而走。而在贵族们当中,更多的实在是称呼他为“肥猪埃尔”。
“马队?不,不对!这个声音是!”
如果不是现在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埃尔城主至心是不肯意征召这些民兵的。因为,民兵军队实在是太脆弱了。
重拾了已经落下了多年的武技,埃尔城主很快就规复到了他最顶峰时的气力:二十级顶峰的重骑士!
在埃尔城主的呼喝下,民兵们避祸一样的疯疾走驰着,但还是有很多民兵被追来的天国犬们扑到。
埃尔城主没有反对,只是将麾下的军队都交给了吉尔斯,便双眼含泪的带着领民们持续向着边疆撤离。
“不消担忧!我没事!”直接用盾牌拍飞了几只天国犬,敏捷起家的埃尔城主却发明本身的长枪不晓得掉到那里去了。
埃尔城主在心中叹了一口气。
是的,就是民兵,人族兵种中位于最底层的,常日里底子没有上疆场的资格的民兵!
即便是个政治小白,在埃尔城主多年的培养下。吉尔斯也多多极少的明白了一些贵族间的龌蹉,天然不会对埃尔城首要在公开里筹办一支王牌军队有所贰言。
没有去看那些被扑到了的民兵们一眼,埃尔城主再一次的呼喝道:“布阵,一齐突刺!”
从小就揭示出了过人的战抢天赋的埃尔森。即便并非宗子,也仍然被野狼公国的贵族们视为最有资格担当下一任野狼至公的人选。起码。英勇的埃尔森看起来远比他阿谁脆弱的大哥要更合适成为下一任的野狼至公。
贵族的耳朵也都灵的很。为了庇护好格雷斯城,大要上埃尔城主仍然仍旧,暗里里他却开端熬炼起了本身。
“我,但是野狼家的埃尔森・沃尔夫啊!”
埃尔城主猛地大喝道,随即就向着魔族们建议了反冲锋!
乃至,为了这道防地能够对峙得更久,埃尔城主更是亲身上阵了。
两万的二阶民兵,对上了一万多的由魔婴、角魔和天国犬构成的魔族军队。
每当接掌了大权的吉尔斯向着埃尔城主抱怨着格雷斯城的支出吃紧,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生长冠军骑士军队时,埃尔城主都只能在本身的心中苦笑不已:埃尔城主苦心运营格雷斯城多年,如何能够会没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扩编冠军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