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江湖情,江湖还[第2页/共3页]
手稳,才气刺出最准、最快、最好的剑。
手稳的人,不必然是个好剑客;但手不稳的人,永久不成能成为一个好剑客。
“这天下,这衙门,这刑狱,都有鬼,何止西流和永宁啊!”老刘头长叹一声,握剑的手在风雪中微微颤抖,仿似积满霜雪的枯枝,随时能够折断,悲忿、孤寂而又无法。
“只要这人间有人,这世上就会永久有鬼!”小先生看着微微颤抖的白叟,轻叹一声。
生锈的长剑,握在老刘头手中,没甚么豪杰气势和萧洒风骚,乃至连西流街头拎着两块砖头的小地痞也不如;但恰好生锈的铁剑与白叟,自有神韵,如酒,越沉越醇厚。
剑名墨白,江湖闻名的宝剑,夜晚如墨似夜,白天如光若昼,为铸剑山庄三百年前最闻名的铸剑大师,穷其平生铸就的绝世名剑。
风雪点点,看孤街,更何堪萧瑟清秋节。
人间自有风骚人,人间也自有悲伤人。
白叟是老刘头,佝偻着背,弯折着腰,双手拢在陈旧的羊皮裘中,和边城统统耐不住风雪酷寒的孤寡白叟普通无二。
年青人手中,挽着一柄好像无垠夜空的乌黑长剑,玄色的剑鞘,玄色的剑柄和稍稍暴露的玄色剑刃,带着夜晚的清绝和凉漠。
老刘头轻舒了口气,微微泛白的气味,缀着风雪渐行渐远。
“老先生觉得这西流城的人如何?”小先生持续问道。
可惜,他现在只是个西流城中摆摊卖馄饨的折腰白叟。不再是当年阿谁干戚舞来义气重,白马青霜九万里的义气郎;也不再是当年阿谁临月望江,一剑西来半阙仙的临江剑。
不是因为他手中的剑是名剑墨白,而是因为握剑人的手很稳,安定的就像这座风雨兵燹中耸峙不倒的西流城。
老刘头有些记不大清楚,光阴总无情,年年催人老,能够消逝人间的统统,如袖中里那柄锈迹斑斑的临江剑,似影象中那沉重而又光辉的过往。
很多年之前,白叟年青时,也和面前的年青人一样,白衣墨发,适意风骚,走在街头巷尾,也是世人论谈羡慕、女子青丝遮脸欲语还休的翩翩少年郎。
老刘头拢了拢衣袖,手指触碰到陈旧羊皮裘中的那柄临江剑,不知是严峻,还是镇静,抑或兼而有之,就像年青时遇见好敌手时的严峻和镇静。
“我也喜好现在的糊口,逛逛街,窜窜巷,练练剑,呼喊两声‘卖馄饨了’,真的很不错。”老刘头笑叹着:“能从江湖这滩腥风血雨的浑水中捡回一条命,还能过得二十多年如许安静安闲的日子,老头子我这辈子算是值了。如果能一向如许糊口下去,寿终正寝,我就更心对劲足了。”
老刘头拢在衣袖中的双手缓缓挪开,就像常日熟行捧一碗刚出锅、呈捧给客人的馄饨般,谨慎翼翼而又满怀等候。
年青人,活的是胡想,而白叟,活的只是影象,痛苦的、夸姣的、酸涩的!
对此,老刘头非常有信心,就像他信赖本身的剑法和包馄饨的技术一样。
年年风雪年年似,一年风雪换了一年人。
“是啊,这世上只要有人,就会永久有鬼!有冤死的咽不下那口气的真鬼,也有那些活着的干些鬼祟事情的假鬼!”
“还不错!”老刘头照实答复道,西流城固然不是甚么山明水秀、充足安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