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页/共3页]
臣真述曰:天下之短长,莫大于用兵。是以道君殷勤奋恻于此,前章已极言用兵重敌之义矣,犹恐后之人不能晓达,于此章又特云:“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又曰:“言有宗,事有君。”宗者,底子之谓;君者,主守之谓。此谓吾之云言皆有宗本,吾之叙事皆有主守,而人但不能知不能行尔!故叹曰:“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则,法也;贵,亦犹希也。今既不能见知于我,又不能法例于我,便是品德不可。品德不可,是以贤人见暗于外、藏明于内处,而不出之义也。故曰:“被褐怀玉”。
臣真述曰:此一章又特引水荏弱能攻固执者也。尝试论之曰:且夫五行之用土能制水,原其至极;土在水中,钻石流金,无所不克,万川朝海,四海朝宗。夫孰云刚烈而有胜,此故曰:“其无以易之。”是以道君深叹天下之人不能知此之妙用,勤而行之,故曰:“莫能知,莫能行。”复引贤人之言、受国之垢与其不祥,此所谓“百姓有过,在余一人;万方有罪,罪在朕躬。”王者之心诚兼此义,言之有似反倒,故曰:“正言若反。”
《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臣真述曰:此章言为君之道,虽大国之强,亦常须自为卑小;虽有众庶之力,亦常须自示寡弱。夫自为卑小者,且无矜大之过,不失谦柔之道;自示寡弱者,且无恃赖之尤,不失限防之备。设使国中有什人之豪、百人之父老,亦不任用以生其必。夫如是,则人各怀恋其生,畏重其死,既安乡土宁、远迁徙又馈饷不可,则舟车无所用。战役既息,则兵甲无所陈。天然人致承平,以复结绳之政,由是甘其食、美其服,止足存于衷也;安其居、乐其俗,风化行于时也。天然邻国对境,无相觊觎,诈伪不可,忠信为宝,不相姑息,俱无聘问之私,不怀隐欺,自绝来往之礼,故曰:“民至老死,不相来往也。”
《吾言甚易知章》第七十
臣真述曰:夫有知其所知,而不言其所知,此人之上也。盖有不知其所知,而强言其所知者,是人之病也。故知此妄知为病,则不病也。至于用兵之机,尤在于此。唯圣与贤乃能知之也。
《人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小国寡民章》第八十
《民之生章》第七十六
《人之饥章》第七十五
《知不知上章》第七十一
臣真述曰:大威者,甲兵之谓也。凡士庶人无所畏,则科罚至;卿大夫无所畏,则黜辱至;侯王无所畏,则甲兵至。又《书》云:“不畏入畏。”同此义也。又戒其为人上者,当以广大用心,无令局促为体,又不得自鄙薄其生之理。夫不自鄙薄,必重于治人;重于治人,人必乐推;人既乐推,又谁厌乎!故先为不成厌之事,然后得人不厌。故曰:“夫唯不厌,是以不厌。”夫贤人之明,固已自知,安肯扬已露才,以自呈见。贤人之仁,固当自爱,安肯骄人傲物,觉得高贵。是以去彼自见自贵之大迷,取此自知自爱之弘益,故曰:“去彼取此。”
臣真述曰:穷兵黩武,峻制酷刑,则人必无聊也。人既无聊,则不得畏其死,明矣。既不畏死,如何更以罪罪之,民免而无耻,其在兹乎!若人君以品德化之,则人必怀生而畏死!天然有耻且格,既有耻且格,而复有凶暴之徒忽为奇者,即吾得执而杀之,此谓用兵之徒作奇巧诈伪而乱人惑众者也,则吾得执持而诛杀之。然以其是天之所恶,犹不得自专,故曰:孰敢。常有司杀者,司杀者谓天网也。且王者万方有罪,当自责躬以俟天神自行诛殛也!岂可寄情迁怒、滥罚无辜,故曰:“代大匠斫,罕见不伤其手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