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12章[第1页/共3页]
只是欣喜归欣喜,东方不败还不至于因为这高超的武学工夫而忘忽以是。要练功,天然还是应当到本身的地盘以后再说。
把白玉川运到了空旷的地界以后,东方不败便把人给放下了。固然感觉白玉川的眉眼非常熟谙,但东方不败也不会特地的去纠结这些,以是从怀中取出了一块刻着日月的牌子递到了白玉川的手上以后,便道:“凭着这牌子,能够号领我日月神教周遭百里的弟子,收着吧。”
而东方不败,较着跟飞鹰堡的人没有干系,不然刚才也不会坐视万鹰王被杀了。再加上不管是沈仲还是叶群,他们的心中已经有了牵挂,天然不能不再把本身的命视若草芥了。
但是明天他们带着南宫家的精锐时都不该脱手挑衅东方不败,更别说现在只要他们两小我了。是以虽说刚巧同路,但二人却也晓得本身没那么本领打赢东方不败,便干脆假装甚么都没产生,甚么都没发明,各走各的路罢了。
沈仲和叶群并不蠢,天然也晓得本身不是东方不败的敌手,是以也不敢追逐。因为他们都是杀手,向来都是按端方行事,没有号令不成颤抖,更何况他们此行的目标是为了剿除飞鹰堡,而不是四周树敌。
东方不败只要想到这些事情,不免就感觉有些调侃。家都治不好,如何治世?便是南宫老爷子南宫俊如何深谋远虑,怕这南宫世家也难以长远的。
白玉川恰是应接不暇之际,猛得被人用提起后领子,今后退去时,立时一惊。固然他较着的感遭到救他的人对本身没有歹意,但是本身并不熟谙这个样貌俊美的青年,再加上他本性的干系,对于东方不败即便大要上表达出了感激之情,但心中仍模糊带着防备。
白玉川是南宫老爷子的养子,此人长相俊美超脱,风骚萧洒,为人沉稳沉着,夺目无能,心机周到,武功高强。文武双绝且不说,琴棋书画无一分歧,轻功暗器无一不晓。并且只要他情愿,对人可谓是和顺体贴,说话诙谐,办事极其稳妥,另有着过人的察看才气。
练了《葵花宝典》,东方不败已经傲立于群雄之上,再练上这《莲花宝典》,东方不败自傲这世上再无人可伤他了。
白玉川固然武功高强,但双拳难敌四手,凭着沈仲和叶群的工夫,便是要花些工夫,但还是能撤除他的。但就当他们脱手之际,一向在他们中间走着的,没有涓滴行动的东方不败现在却也跟着出了手。只不是帮他们,而是救白玉川。
东方不败归去的路上恰好撞上了一件巧事,原是那沈仲和叶群恰好要回江南,两方竟是撞上了。
而东方不败倒是通过了沈仲和叶群见到白玉川时,那脱口而出唤出的人名晓得了面前这小我是白玉川。
当万鹰王死时,沈仲和叶群实在是松了一口气的,可还没等他们完整放松下来,却看到一个南宫世家的部下猛得窜到火线,从万鹰王的手上夺走了浅蓝色的布帛,不由得吃了一惊。特别是他转过身来,唇角微勾时的模样,那漂亮的模样,那一身的气质,看着就不该是个屈于人下的人物。
“多谢少侠拯救之恩。”白玉川因为东方不败的脱手,而躲过了叶群的当胸一剑,他非常感激的对东方不败拱了拱手。
对于白玉川,东方不败起了一丝兴趣。不过这丝兴趣还不敷多,起码还不能够让本身为他脱手篡夺南宫世家的份上。
能够的话,沈仲真的很不想跟白玉川为敌,因为他对白玉川的印象真的很好。可惜的是,白玉川做的错事太多了,沈仲不能看着白玉川再活着做下更多的错事,更何况本身的老婆小蝶还在白玉川的手上吃了这么大的亏,于公于私,沈仲都不能容白玉川活下去,以是他决定与叶群联手,撤除白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