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穿越不代表我文化就丢了[第1页/共2页]
“大王”摸着下巴,忽视了站在我面前的铁皮冰箱舔着嘴唇打量着我,随后点头,“另有,这妞儿也给本大王留下。”
“大,大,大王,不是石头,是,是剑柄。”那小弟凑上前去吞吞吐吐解释,翻译过来便是:大王,您眼神不大好使还是被打晕了。
剑柄从剑鞘中弹反击打在了山大王肥硕的下巴,只见山大王如一朵轻飘飘的云,悠悠飘到了几步开外,他痛苦地摸着下巴,又摸摸屁股:“哎哟,谁,谁敢用石头砸本大王!”
轮到我之时,守在城门的佩带着长剑的兵士看着我,本来应当要搜身,不觉皱起了眉头,一脸嫌弃,还没容我开口说话,便摆手催赶我:“快走,快走,别在这瞎了本大爷的脸。”
以后的路途,我都只能作为半个承担存在,一是文不可,二是武也不会,碰到豺狼豺狼或者山匪劫徒,大抵也只能在内心暗中替他打气,我只是感觉我一个弱不由风的女子,由他带着,总不至于被践踏糟蹋,总归比被虏走当个压寨夫人,或许是小妾沦为性奴要好过些。
……
他直勾勾盯着我。别盯着我,把我的身材盯出了几个大洞穴也没用,我真不识路,识路的那是秦可恩,不是我这穿越而来的苦逼白痴。
走了一段路程,他带着我离开了通衢,往那一望无边的山林小道走去。
我从不晓得这句打油诗竟能相沿至今,就比如在我先前阿谁年代照个相非得还叉开剪刀手一样——风趣俗气。
中间传来了碎碎的嬉笑声:“长得真丑。”
他送我来到这后便丢下我一小我不知去往了那边,以他的武功,想必是通过别的手腕出了城门,想到体内的那颗药丸,为了性命着想,我跟着长长的步队一步步往城门挪去。
好走,灰太狼。
“去哪儿?”他蓦地问道,那双闭上的眼已展开,暴露那如夜的瞳孔。
我尽量往矮灌木的处所走去,对于田野求生的知识我多少体味一些,只因为与孟非商定过,要周游天下。孟非是我的弟弟,一个已经变成了童话里星空上最亮的那颗星,一个这世上我独一在乎却离我而去的人。
他沉默。我猜想他必然是活力了,即便我看不见,他一向没答复,我就站在原地好久,见他没有想表态的意义,回身往林子深处走去,一起还用着袖口中随身带着的匕首划开树皮做了标记。
重新顶上叶缝中漏下的逐步温和的阳光看,天气已渐晚,山林比白日里喧闹,从鸟叫声转为虫鸣,矮灌木丛里偶尔会收回窸窸窣窣的声响,夜里显得格外惶惑。一滴水滴到了我的额上,顺着脸颊绕到了枯燥的嘴唇边,才感遭到有些口干舌燥。我吃力卷着舌头舔了舔两瓣唇,发觉那点水分不敷蒸发。
铁皮冰箱果然是妙手腕,可见得我现在顶着一张奇陋非常的脸,净化了这荆州城内大好风景,连色魔都不敢恭维。
他没有追,可见他的剑并不是谁都杀,也不是谁都值得他杀。
那么那颗药的感化,无疑是制约着我的行动。他那双如墨的眼看着我,我只好点头,他正欲走,被怅惘的我拉住:“我不识路。”
铁皮冰箱岿然不动,山大王心可有点虚了,可还是逞威风,摆布瞅着这铁皮冰箱:“小子,要想活命,给本大王……”
9000/300=30,如果我计算才气还没减退,这个等式是应当建立的,这赏格银两的差额,貌似鲜明说了然我的代价还不如一名杀手高,并且是远远不如。
昨日里他从腰间递给我的阿谁水袋,已被这几日以来赶路的我喝得滴水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