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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一品败家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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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洗罪银,为民请愿![第2页/共2页]

凑畴昔一看,本来是在写给天子的奏折。

“哼,晚了!”

“另再汇报一项事情进度。”

“王大人,你这钱交够了吗?要不你再想想?”

“而到了大周,则进一步辨别了犯法既遂,得逞,伶仃犯法与共同犯法。”

项燕冷哼:

“大人、大人!我那是一时胡涂啊!”

项燕言及此处,李姓官员一下子就跪了。

“田产天然是设立为公田,臣以后会主持公田租赁于民之政策,这也是臣在江南最后做的扫尾之事。”

“呵呵呵……埋在城东的赵氏兄弟三人,埋在你家后院菜地中的朱十八,被弃尸于江水中的李三二,以及目睹者一十三人,他们肯建都会信赖你这个说法的。”

“臣以为耕具鼎新不但势在必行,并且应当持之以恒,不能做出必然的改进便停滞,应当一向鼎新下去,毕竟学海无涯,知识没有鸿沟,东西也就不存在永久之先进,唯有一向鼎新,才气一向保持先进,此乃天下之客观运转之规律。”

声泪俱下:

李姓官员明显不晓得杀人罪竟然还分范例,顿时露了怯,愣在当场答不上来。

“岳父大人在上,见字如面,小婿百拜。”

“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

“《左传 ●昭公六年》说:“杀人不忌为贼”。在当时,杀人将被处以极刑。”

“洗罪银一事推行非常顺利,获得大量现银田产。”

“秦律则按照杀人的详细情节,将杀人罪辨别为贼杀(用心杀人),盗杀(因盗杀人),擅杀(尊杀卑,主杀奴),斗杀(不对致人灭亡)等,并按照分歧的情节来别离量刑,表现出较高的立法水准。”

“对了,如何没看到向来和你走得近的司马大人啊?你看你这不就不对了嘛,作为朋友,要多拉拉人家一把嘛。”

项燕说完,再看李姓官员,只见那人神采阴晴不定,不晓得在想些甚么。

“李大人是江东这边的官员,开元三年考上的进士,于次年回籍仕进的是吧?”

“行,那你从速归去做做他的思惟事情吧。”

“如何?想抵死不认吗?要不要我升个堂啊。”

“你凭甚么说是我杀的人!他们只是分开了本府去其他处所就任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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