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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贞观元年请父皇退位》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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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祸及子孙的大罪[第2页/共2页]

“臣等服膺!”

房玄龄倒吸一口冷气以后恭敬的道。

李晋大手一挥,霸道的开口道。

因为拐卖人丁的人罪在不赦!

“卫国公,朕感觉你说得有事理,那如果私运兵器给我大唐之人,就不加罚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的这一条了。

因为这一条,文官根基不成能犯,文官也根基上打仗不到兵器的实权。

这明显就是隔开了皇室与其别人造反的罪名啊。

可如果私运兵器给外族,那不但要加罚这一条,朕还要为其立碑,上书他的丰功伟绩,立在他的府邸门口。

李晋的目光看向文武百官,“众爱卿,朕但愿尔等将此律记在心上,就算不为本身考虑,也得为死去先祖的名声考虑,为万代子孙考虑啊,记着,叛国光荣!”

逼宫者,不祸及家人。

这特么如何把叛国罪越搞越重了?

“这第三条嘛,就是私运兵器罪,犯此罪者,按叛国罪论!正犯五马分尸,诛三族,放逐六族,贬为奴籍,遇赦不赦,今后生子代代为奴,生女代代为娼,并且产业充公,从犯一概腰斩,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可李晋不但没有大赦天下,反而还指制定如此严苛的科罚,莫非就真要学秦始皇那样来完成本身千古一帝的标准吗?

“是,陛下,臣晓得了。”

皇室造反,那叫逼宫!

这特么那里是天子退了一步,这明显是以退为进啊!

李晋说这话的时候,身上不由得散开一扼杀气。

生了女婴,那不但出世是奴籍,到了十二岁就要被送入青楼,今后一双藕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

谋反之人,如有敢为其立碑祭奠者,立斩!参与谋反之官兵,子孙三代不得为官,不得读书,不得参军,不享用朝廷统统福利报酬及政策!”

谋反者,却诛灭九族!

武官个人直接愣住了,这如何越说越狠了?

生了男婴,那就是出世就是奴籍,将来传宗接代的男婴都是奴籍!

子孙后代那里还抬得开端!

这三个不得,可就断了一个家属三代将来啊,哪个官兵敢傻不拉叽的去跟着谋反?

但前面一句是甚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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