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活不下去了[第1页/共3页]
“嗨……这里有小溪,明天早晨就在这里歇脚了。”
火舌舔着破瓦罐,野兔肉在破瓦罐中翻滚,乌黑的汤汁上面飘着油花,香气四溢,放几颗野菜出来,那香味就更加浓烈了。
“我的妈耶……这下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啊!”
先把高帮皮靴脱下,倒掉内里的沙子,穿好高帮皮靴以后,再把迷彩裤紧紧地扎在皮靴内里,然后再查抄动手中的弩和腰间的唐刀。
“你这该死的老道可把老子坑死了。”
半小时不到,云默就用带对准镜的弩打猎到三只肥硕的大兔子,一只炖,别的两只剥皮以后挂在火边炙烤成干肉。
迈着沉重的脚步,云默艰巨地跋涉在广袤的黄色荒漠,伸出舌头舔舔干裂的嘴唇,摇摇本身腰间的水壶,内里空空如也,如果在找不到水源,那就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啊!
饥肠辘辘的云默用两根小木棍,夹了一坨野兔肉先“呼呼”吹几口,然后就迫不及待往嘴里送。
萧瑟的田野没有任何的回应,任凭云默在荒漠上嘶声力竭地叫唤,都没有一小我影呈现。
没有盐也没有作料的野兔肉,就算万分膻腥也必须吃啊!不然只要饿死在这荒漠当中,云默可不想做一个孤魂野鬼,他还等着享用三生三世的福泽呢!
荒漠到处热浪袭人,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就如许顶着炽烈艰巨前行,浑身大汗淋漓,热气绕身,沙土钻入脖子,再与汗水异化在一起,让云默欲仙不能,欲死不得。
燃烧烧水以后,云默就拿着弩就去村外的干枯河床打猎。村落外的河床固然没有水,但草却比较富强,那里应当有食草植物。
恰是这断断续续的水源和打猎,才让云默没有真的活不下。五天时候,一个本来细皮嫩肉的云默,变成了一个有着古铜色的壮小伙。
天是蓝蓝的,地是黄黄的,这里除了蓝黄两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采。荒漠上不时打起旋风,一股一股的,把黄沙卷起好高,像高山冒起的大烟,黄色的沙尘旋涡在戈壁上飞跑。
云默万般无法地来到篝火旁,拿起两根小木棍持续应战野兔肉和野菜,每“嗤嗤”地吃一口野兔肉,云默就紧皱着眉头,再艰巨地咽下去,然后就从嘴内里冒出来一句:
背上背包,左手提上用草绳拴着的破罐子,右手拿着弩,草编的腰带上挂着唐刀,身穿迷彩服,脚蹬高帮皮靴的云默解缆了。
这处统统溪流,以是水草丰美,按理说这里应当有很多食草小植物,可云默找了一大圈没有找到一只猎物,“哦哦”地嚎了几嗓子以后,也没有见有甚么猎物窜出草丛。
云默感遭到了这里的不普通,他警戒地端着弩往本身放背包地处所退去,必须尽快分开这里,这里绝对成心想不到的猛兽。
这把当代弩的拉力是两百四十斤,但只需求三十斤拉力便可上弦了。当代弩与当代弩最大的辨别就是那两对偏疼轮,两对偏疼轮省力八倍,弩箭的速率晋升八倍。
好吧!他到现在还没有健忘老道给他的承诺。
稍许,云默就肯定这个村庄是因为水源干枯而被烧毁的,村外的一条季候性河道只能看到一点点影子,村内的一口水井水位也很低。
“哇……村落……”几栋孤零零的屋子,耸峙在荒漠当中,云默顾不得身心怠倦,背着背包快步地朝那村落冲去。
“说好的三生三世的福泽呢!”
明天不能再走了,云默已经五天没有吃盐,让他感遭到浑身乏力,脚底另有十几个血泡,必必要在这里修整一日,然后在这里办理猎物,做成肉干后才气解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