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己未之冬(十六)[第1页/共3页]
就比来的例子而言,当日卢龙军南征魏博,雄师攻破贝州后屠城,这类行动直接冒犯了军法。在十七禁五十四斩中对此有明文规定:“所到之处,虐待其民,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如果按此令行事,那么攻入贝州城的数千士卒便该全部斩首,这是绝对不成能履行的。是以当时刘仁恭也仅仅是发了一通火,最后该如何夸奖还是如何夸奖。他如果然按军法履行,那么他的节度使之位也早就被部下顶翻了。
条令以口传的体例停止学习,起首要求各都都头、各队队官和各伙伙长强迫背诵。在冯道一句一句的解读和带领下,数十名伙长以上军官开端了痛苦的背书过程。五天以后,统统兵士在伙长的带领下开端反复这一过程。十天后,条令开端试行。在试行十天中,各伙、各队、各都将试行中呈现的题目停止了统计和反应,然后李诚中调集队正以上军官研讨了这些反应返来的定见和建议,并按照实际环境对条令停止了改进。
除了《兵士通行条令》外,李诚中还筹算制定《军官通行条令》,对军官的行动也停止标准。只不过他现在就那么点兵,军官也未几,并且伙长如许的军官实在真要算起来并不是军官,这项条令的制定也就并不火急。
李诚中想要制定一部军法,从规章轨制上标准前营兵士的行动举止和作战奖惩,但这个期间已经有了通行的军法,即十七禁五十四斩,目前卢龙军实施的就是十七禁五十四斩。私行更定军法是一种大罪,以是李诚中是不能碰这条红线的。思来想去,他决定制定一部前营兵士通行条令,决计躲避开“军法”这一观点,以偷梁换柱的体例在军中实施新的军法。
这部《兵士通行条令》是一套成体系的条令,包含《总则》、《兵士作训条令》、《兵士外务条令》、《暂行军纪条令》,尽量从方方面面把兵士糊口、练习、作战中碰到的各种环境停止总结和归纳,然后一一明白是否当行,同时要一一制定出呼应的惩罚体例。
最关头的是,这部军法通篇只要一个惩办体例,就是“斩”!如果遵循这部军法来严格履行,那估计过不了多久,前营统统兵士都会被“斩”个精光。
光化三年正月月朔,《平州军前营兵士外务条令》正式实施。
冯道问,那么多兵士、那么多琐事,军法能够一一列举齐备吗?老是会有疏漏之处的,到时候如何办?李诚中答复,军法中没有规定的条目,一概不作惩办!宁肯有漏网之鱼,不成有无辜之冤。李诚中还解释,之以是这部军法定名为《暂行军纪条令》,此中的“暂行”二字,就是为了留出开口,以待将来随时弥补。条令中的规定是能够增加的,但是性命倒是没法挽回的,是以,定法之时必须慎之又慎。
光彩三年三月月朔,《平州军前营兵士暂行军纪条令》正式实施。
起首,军法中所规定的事项混合不清,有些非常笼统、有些又非常详细,有的过于慨括,有的又失于末节,丢失讹夺之处甚多,没法有效的对兵士行动停止完整的束缚。
之以是不肯相沿十七禁五十四斩,是因为李诚中以为这类军法完整分歧实际。这部军法包含悖军、慢军、懈军、构军、轻军、欺军、淫军、谤军、奸军、盗军、探军、背军、狠军、乱军、诈军、弊军、误军等十七条禁律,并对禁律所包含的闻鼓不进、呼名不该、夜传刁斗、多出牢骚、扬声笑语、旗号凋弊、谎言诡语等五十四种行动履行“犯者斩之”的惩罚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