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迎头痛击(上)[第2页/共2页]
唐军固然人数少,倒是设备精美,他们手中的弓射程比起吐蕃兵士手中的弓箭要远很多,吐蕃兵士还没有够着唐军,就遭到唐军的射杀。
“啊啊啊!”
上千吐蕃兵士早就眼馋得不得了,早就在等候千夫长的号令,乍闻此言,那里还能忍得住,眼里闪着贪婪的光芒,好象绿头苍蝇碰到臭鸡蛋似的,扑了上去。
“哈哈!唐人,纳命来!”
“吐蕃狗!是吐蕃狗!”
没错,就是搏斗!
一轮接一轮的对射,两边冒着矢雨冲锋,其成果是唐军大占上风,吐蕃吃了大亏,谁叫吐蕃没有先进的文明,制造不出精美的铠甲呢?
唐军的设备精美,不但仅表现在射程更远的弓箭,还在于更加锋利的横刀,防护力更好的铠甲。唐军身着铠甲,有着很好的防护力,吐蕃兵力的弓箭要想伤害到唐军还真有些难度。
“吐蕃狗,大唐不会放过你们的!”苍内行无寸铁,那里是吐蕃兵士的敌手,很快就给砍杀十几个。
“另有那边,多好的良田,很快就要变成大吐蕃懦夫的牧场了。”
但是,答复他们的是惊天动地的战号,声浪直冲云霄,震得地盘都在颤抖。
固然吐蕃军队占有兵力上风,倒是战力不如唐军,不管是从设备,还是练习、共同、调和、军纪、战术、战法……吐蕃军队都比不了唐军。
“隆隆!”
在唐朝手里,这里就是很好的农耕区,远远一望,到处都是良田,一幢幢房屋相连,一眼望去,不晓得有多少。
吐蕃兵士嗥叫着,有的挥着弯刀,有的弯弓搭箭,对动手无寸铁的百姓就冲了上去。
吐蕃兵士个个凶神恶煞,斩杀百姓如同屠狗,没有涓滴顾恤之心。
农夫在田里拾禾,唱着歌谣,一派故乡风景。
早就是传闻河湟之地是如何如何的敷裕,他们艳慕不已,亲眼瞥见以后,方才晓得河湟之地的敷裕远过传闻,比起穷得只剩牦牛粪的高山密林,这里就是天国了。
“休要惶恐!”
弓箭是唐军的根基技术,凡参军者,必必要胜衣甲,便弓马,这箭术自小就练习,其箭术就是比起以骑射见长的突厥涓滴不减色。
“杀光吐蕃狗!”
“不好了!吐蕃狗杀来了!”
“大吐蕃的懦夫最喜好做两件事,一件是杀死仇敌,聆听仇敌临死前的惨叫,这是美好的村歌;另一件就是占有仇敌的统统,逼使仇敌的妻妾在怀里痛哭!”
“那是粮堆,堆得象山一样,这是大吐蕃懦夫的最好夸奖。”
“隆隆!”
如果落在吐蕃这些游牧民族手里,河湟之地就是天然的牧场,将会牧养不计其数的牛羊。
“真是好处所啊!快瞧,那边好多的牛羊,膘肥体壮。”
“莫要留手,杀杀杀!杀光唐人!”
一队上千人的吐蕃军队呈现,远远瞥见风景美好的故乡,大是欢乐。
蹄声若雷,马蹄踏处,烟尘滚滚,仿佛一条怒龙,直奔故乡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