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哥舒翰(第二更)[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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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能够会说必然是杨国忠,因为他有**之宠为依托;也有人能够会说是李林甫,要不然他不成能把持朝政那么多年……说法很多,却都不对。
要在这么多人内里选出一个最得宠的人,非王忠嗣莫属了。
“禀大帅,陛下的圣旨又到了。”哥舒翰声若洪钟。
唯独王忠嗣以为这是天赐良机,唐军应当主动反击,攻打玉川。这发起立时遭到诸将的反对,因为吐蕃赞普亲身到来,集结在玉川的吐蕃军队那是好几万,并且满是吐蕃的精锐,唐军固然善战,也不好打。
“大帅贤明!”哥舒翰对王忠嗣是佩服的。
不要说在唐朝,就是在全部中国汗青上,能堆积如此之多人才的,唯有汉武大帝能与之媲美。
这个出去的大汉就是名垂千古的哥舒翰。他本是长安市中驰名的侠客,任侠负气,解人急难,直到四十岁时,这才仗剑西北当兵,投入王忠嗣麾下。王忠嗣发明他的才调,把他汲引发来,成为王忠嗣的左臂右膀。
“拜访?”王忠嗣的嘴角翘了翘了,道:“此民气机小巧,可对我没用!不见!”
陇右节度府,气象森严,唐军兵士扼守,水泄不通。
由此可见,李隆基对王忠嗣是多么的信赖了。
王忠嗣汲引哥舒翰这事,倍受先人赞美,因为哥舒朝的年纪比起王忠嗣大很多。
这不过是李昌国俄然冒出来的设法,倒是很客观,道出了唐玄宗李隆基一朝的盛况。
“咚!咚!”
放眼全部唐朝,一将而佩四镇之印者,仅王忠嗣一人!
“无妨。”王忠嗣一挥手,禁止哥舒翰说下去,道:“即便丢官削爵,我也不会打这一仗。”
哥舒翰四十岁才当兵,发愤要干一番奇迹,这事听上去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如果换小我的话,必然会想,我十八岁就打了闻名的玉川之战,打得吐蕃赞普仓促而逃。你都四十岁了,还一事无成,此时发愤,不是太晚了?
让空中震颤的脚步声响起,一个身材非常高大,精干逼人的大汉快步出去,脚步生风,威势自成,此人举手投足间透暴露一股豪放之风。
说到此处,浓眉一轩,仿佛出鞘的利剑,沉吟道:“高仙芝打下小勃律,当然是功德,不过,陛下攻打石堡城的决计更加果断,我不出兵这事有些毒手了。”
因为,王忠嗣出身非同普通,他是李隆基收养的“假子”,也就是义子、干儿子。
李隆基对他是宠任有加,给他加官晋爵,眼下已经身兼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
究竟证明,王忠嗣不但仗打得好,另有识人的目光,哥舒翰真名将之才。
“集万千宠嬖于一身”这句是说杨贵妃的,一样也能够用在王忠嗣身上。
语气安静,倒是透着一股不成变动的意味。
话音刚落,只见一个亲卫快步出去,禀报导:“禀大帅,安西都护报捷使者,勇猛校尉李昌国前来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