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采红使(上)[第2页/共2页]
招数二,报案。
当然,采红使的罪过也引来了举国骚动,官方更是遍及各种可骇的动静:一种说法是,此次采红,并不但仅是为王室提拔妃子宫女,而是要将少男少女的处子之躯供巫师利用,为武王做法祈福;祈福以后,这些少男少女就会变成毫无认识的行尸走肉。另有人说,这些被选中的少男少女入宫后,就会变成玩物,供武王和权贵大臣们在凤凰台上淫乐。最可骇的说法是,武王在凤凰台上荒淫无度,命不久矣,这些少男少女被抓出来后,十足都要给他陪葬!
红者,鲜美,柔滑,素净。
一个月前,王从凤凰台上公布了一道诏命:泗沘城、熊津城,乃至更远的郡县,只如果十二到十六岁之间的少年,非论男女,只要户籍册上合适要求的,十足带走。名曰采红。统统合适春秋要求的少年都会被带到泗沘城外的一处行宫内,停止第二轮筛查:身材残破、边幅丑恶者淘汰,行凶作歹、德行不佳者淘汰,贱民所生、非处子者淘汰。
一时候,聪明的百济国人想出了各种体例来应对采红:
招数一,结婚。
采者,采访,采摘,采掘。
一时候,各级官府门前人声鼎沸,清一色都是报案之人,所报之案,无一例外都是强奸,受害者不管男女,都不到十二岁。只消被备案,便能躲过采红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