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输血救人[第1页/共2页]
“慢着,老爷爷,我问一下,处默可曾伤着内脏。”
李哲的背包里有个小抢救箱,内里有套输血的家什。家将一听有戏,赶紧说道:“在呢在呢,包呢,快拿来。”
看着李哲那充满但愿的眼神,老太医叹了口气道:“这倒没有,枪头固然扎的深,但是很荣幸,没有伤着内脏,扎在了内脏的间隙。但是他流血太多,已经不是我等能够救治得了,神仙难救,好孩子啊。”
“太医,我儿咋样了。”
少年没有看李哲,蹲下身看了看程处默,转头对跟从的军人道:“速去传太医,救人要紧,先救程家哥哥。”
中间的一名家将已经递过来了李哲的背包,李哲二话不说,取出抢救箱,翻开箱子,将内里的输血东西拿出来放一边。然后刺啦一声扯开程处默腿上伤口处的衣服,取出缝合针泡在酒精里消毒,然后拿镊子沾着酒精洗濯程处默的腿上伤口,见伤口洗濯结束,穿上肉线,给他缝合伤口。程处默已经深度昏倒,一针下去毫无反应,仿佛肉不是本身的任人施为。
缝好腿上的伤口,李哲对老太医说:“老爷爷,我拔出枪头,你摁住伤口,尽量不让他大出血,他会好的。”
“就是嘛,陛下贤明神武,如何肯做杀本身人那样的傻事,那不是傻子嘛。”
没等老爷子回话,中间一名家姑息站了出来,上来搭话道:“早上是我跟从我家大郎的,小郎君有体例救治我家大郎是吗?小郎君,快救救我家大郎,他但是为了你才受的伤,呜呜呜。”
话音未落,就见几位骑士快马冲了出去。骑士身穿明光铠,簇拥着一名只要十一二岁的少年,那少年初戴紫金冠,身着黄明袍,脚下蹬一双鹿皮战靴。显得极是精力。少年腿一撇就从顿时奔腾下来,骑士也敏捷上马。
中间的老太医大吃一惊,见李哲拿针在缝伤口,人不是衣服,如何能用针来缝?正要禁止,却见少年朝他招手,老太医赶松散到跟前,少年对他说道:“看好了,下次有如许的伤口,洗濯洁净后,用针就如许缝起来,无益于伤口合好。记着,线用羊肠线,就是把羊的肠衣割下来,晒干用烈酒浸泡,然后便可利用。”
老太医渐渐的展开了双眼,神情哀思,站起家来,对老爷子拱拱手,叹了口气道:“程国公,咱是老了解了,老朽无能为力,给大郎筹办后事吧,可惜了一个好后生,造化弄人啊!”
归去请太医的军士很快就返来了,前面的顿时另有一名白胡子老头,应当就是太医了。只见他利索的下了马,敏捷奔向躺在台上的程处默,一点都不像是头发都白了的白叟。他抓启程处默的左手,两根手指搭在他的手腕上,咪上了眼睛。
“陛下有旨,刀下…。”
缝合结束,李哲取过输血东西,扯开密封袋,先给程处默的胳膊上消毒,然后把胶皮管的针头扎进他的静脉血管,然后本身坐下来,把胶皮管另一端的针头扎进本身的动脉血管。看着有些发黑的血液缓缓流过程处默的身材,没过量大一会,程处默的气味就越来越悠长,嘴唇也开端有了一抹赤色。已经石化的老太医看程处默的神采越来越好,就从速向前摸着程处默的脉门把起脉来。老太医开端还是满脸的迷惑,但是转眼间他的眼睛就越来越亮,嘴越张越大。
说完,也不废话,像拔萝卜一样,双手用力,猛的往上阿谁一拽。只听阿谁“噗”的一声,长枪枪头就被李哲拽了出来,喷出的鲜血溅了李哲一脸一身。老太医从速捂住伤口,老爷子程咬金也从速上来帮手。晓得本身的儿子另有救,他也欣喜若狂,忙活的比谁都主动。李哲从速洗濯伤口,缝合,留下一个小口做引流。如许的伤不能全缝上,万一内里化脓,得从小口里流出来,普通是插管子。